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嘻皮客娱乐学习网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搜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劳动法规] 上海男职工陪产假规定多少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9 14:5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导读:根据规定,上海符合相关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具体关于上海男职工陪产假的规定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上海男职工陪产假规定多少天?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由此也可知,即上海符合晚育条件的男职工的陪产假(护理假)为三天。
  相关内容:
  上海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十六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黑屋|手机版|嘻皮客网 ( 京ICP备10218169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797  

GMT+8, 2024-4-29 04:48 , Processed in 0.186350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