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嘻皮客娱乐学习网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搜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心得体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20:4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
  一位著名的学者曾经说过,“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伟大的民族离不开伟大的法治。人类社会的进步,伴随着人类法治的进程。今时今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法治”是国家走向繁荣富强、公平正义的“不二法门”,是大国软实力的重要见证,亦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大势。
  近代以来,泱泱中华饱受外敌入侵的屈辱和祸害,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在“不讲变法就坐以待毙”的深刻惊醒之下,国人深刻认识到“富强之本,不尽在船坚炮利,而在上下同心、教养得法”。梁启超先生痛悟,“我们中国人最大的缺点,在没有法治精神。法治主义是今日救时惟一之主义。”法治是中国的百年梦想。中国近代以来的现代法治之路与富国强兵、救亡图存紧紧地凝结在一起。自戊戌变法和清末修律起,近代中国走向法治的每一次尝试,都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发生变化。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中国真正实现民主、走向法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历史的道路并不平坦,50年代中期之后,我们的法治建设出现了重大失误,新中国走向民主法治的进程一度中断。
  我们经历的每一次挫折,都可被理解为我们为了进步所必需付出的代价。在总结历史教训后,我们党认识到,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作为改革开放新时代的重要内容,中国开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依法治国日益成为全党的普遍共识。1997年,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2002年,十六大重申“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十七大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2年,十八大继续强调“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今天,依法治国已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趋势,也是中国的前途所在。在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摸索之后,在实现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阶段性目标之后,我们又一次历史性地站在了一个良法善治、司法改革、建设法治社会的大门口。中国的法治进程要加速,这既是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为之执着追求、卓绝奋斗的强国梦想,也是建国以来我们党几经曲折、艰难探索得来的治国经验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何以会有盛衰兴亡的嬗变?对此,先秦法家韩非子曾有过总结:“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其本意就是,一个国家的强弱富贫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奉行法治,国家就会富强;如果背弃法治,国家就会贫弱。这是国家强弱转变的历史辩证法。新中国成立以来,从工业强国到海洋强国,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强国战略”,如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国之策正在新的历史时期熠熠生辉。坚持法治,是我们实现强国之梦、大国崛起之梦的重要保障。法治,将恒久地照亮中国这个伟大国家的未来!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系列重大问题,这也是进一步落实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这“两个坚持”总体部署,我们需要深入领会,会后切实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从1978年改革开放伊始,中国进入了一个以“法治”逐步代替“人治”的正常国家管理和建设的轨道,党中央适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治国方针。在30多年来我国向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进的历史进程中,一方面,社会经济向前快速发展,一方面法治化建设也得到不断推进,迄今为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完备,国家、政党、社会、军队等各个层面都形成了有章可循、有法可据的良好局面。但也必须看到,过去30多年的改革开放,以“为发展为第一要务”的社会理念更多地体现在人们对社会财富的创造和追逐,而制度的完善、法律的健全、执法的到位却常常落败于金钱和权力的结合,在现实生活中,更是经常暴露出法治不彰、司法不作为,有法不依,选择性执法、公民对法治不信任等沉疴顽障:许多权力的行使成了法外之地,许多的政商结盟成就了顽固的利益堡垒,执政党内出现的一些权力腐败和特权现象也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权威的信服与仰望。
  天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有法必行。市场经济越向前深入发展,社会利益主体越日益多元,社会诉求表达越广泛多样,就越需要建立强有力的法制体系和强有序的执法制度加以保障。这根本上要依靠全面深化改革。
  事实上,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强化依法治国的过程,两者相融相合,互相促进。四中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法治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石,深化改革则是破除各种铸石奠基障碍的利器。只要牢固树立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又在法治化的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一个以法治立国、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一个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现代法治国家就是我们的未来。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任何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主题聚焦在法治建设上,这是我国改革历程中的一个重大标志。在我国进入到利益多元化的阶段,面对利益冲突和利益矛盾,不仅需要利益诉求和利益协商机制,更需要抓住利益冲突的关键,消除利益失衡的体制因素。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主体多元化成为一个客观现象。不同的利益主体必然有不同的利益需求,而利益关系多元化势必带来利益矛盾甚至利益冲突。包括劳资冲突在内,现代社会中的利益冲突只会越来越多,而不会越来越少。但是,利益冲突并不意味着这个社会不和谐。从利益冲突到社会不和谐、不稳定,中间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就是对利益冲突的处理。如果面临利益冲突时缺乏统一的规则、公立的裁决、有效的协商,那么利益冲突有可能转化为群体冲突和社会冲突。因此,在我国进入到利益多元化时代,各级政府的思想也要进一步解放,不要回避利益冲突的现实,不要视利益冲突为洪水猛兽,不要对利益冲突如临大敌。承认利益多元,承认利益冲突,是利益多元化时代的基本出发点。
  此外,我们在看到常态化的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利益失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比如,我国的城乡差距尽管有所缩小,但仍在高位;基尼系数长期居高不下;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与利益冲突不同的是,利益失衡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利益格局的固化。这是建设有活力的市场和有活力的社会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从现实情况看,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也有两种思路。一是斗争式的,一个阶级对另外一个阶级的反抗。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这方面的社会思潮也并未绝迹。二是法治式的,通过法治来调整利益关系。核心是承认合法利益、杜绝非法利益、构建利益协调的平台,实现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动态平衡。应当说,两种方式各有侧重。在利益冲突已经失控的特定阶段,前一种调整利益关系的方式是有效的。但从中长期看,从利益调整的常态看,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还是需要依靠法治,依靠规则,依靠协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法治,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学术界的一个共识是,通过法治调整利益关系的关键是改革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的利益冲突、利益失衡不足为奇。只要有公平的规则、健全的法律和协商的平台,有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自我大发展,这些利益冲突都有得到解决的可能。但如果政府介入到利益失衡中,甚至成为利益冲突和利益失衡的原因,事情恐怕就会复杂化。从过去几年引起全国关注的群体性事件看,某些地方政府过于注重经济增长,对利益冲突过于敏感,不仅没有协商利益关系,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在我国转型的关键时期,本应成为相对超然独立的利益协调主体的政府,反而深度陷入到利益冲突中,成为利益冲突的主体。这样的教训是深刻的。(嘻皮客网 www.xipick.com)
  通过法治调整利益关系,关键在于约束政府,在于推进政府自身的改革。这就要求政府从经济建设主体退出,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从具体微观事务退出,强化宏观职能;从政府自身利益退出,强化公共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推进的包括行政审批改革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客观上加快了政府的转型,其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活力的效应已经在逐步显现。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通过政府转型,发挥政府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中的作用,迫切需要在法治化上破题:一是正在推进的改革,包括负面清单在内,需要制度化和法治化,要把市场和社会主体“非禁即可”和政府“非授权即禁止”的思想和做法上升到法律层面。二是按司法权公正、独立行使的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从经济发展角度看,需要加快探索建立中央地方双重法院体制,克服经济领域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主要负责一般民商事案件与治安刑事案件、家庭婚姻继承案件、青少年犯罪案件。三是把政府的公开透明作为法治化建设的核心,真正构建起约束公权力的“笼子”,防止政府越位成为利益冲突的主体。
  可以预期,如果我国在法治化改革上取得突破,把“任何人和组织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事”这句话真正做实、做细、做深,就可以找到一条化解利益冲突、防止利益冲突演变成为社会冲突的有效路径,由此也为我国中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比较好的制度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黑屋|手机版|嘻皮客网 ( 京ICP备10218169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797  

GMT+8, 2024-5-21 07:04 , Processed in 0.366183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