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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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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31 15:5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 概述:
??
??1、平法的产生:
??
??国内传统设计方法效率低、质量难以控制。日本的结构图纸没有节点构造详图,节点构造详图由建筑公司(施工单位)进行二次设计,设计效率高、质量得以保证。美国的结构设计只给出配筋面积,具体配筋方式由建筑公司搞。据此CHINA传统的设计方法也必须改革。
??
??2、平法的原理:
??
??设计流程:设计结构体系—〉结构分析(力学分析)—〉结构施工图设计。
??
??结构设计是一种是商品,有使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分为创造性劳动和重复性劳动(非创造性劳动)。现在由结构工程师完成创造性设计部分(创造性劳动),节点构造、节点外构造不是结构工程师的劳动成果,是抄的规范。(注:节点构造是算不出来的,是由研究人员试验出来的。)传统的单构件正投影表示方法将创造性劳动和非创造性劳动混在一起,节点内构造和节点外构造的设计属于重复性劳动(非创造性劳动)。基于此产生了结构标准化、构造标准化的思路,用数字化、符号化的表示方法即平面整体表示方法表示创造性设计。平面整体设计方法,含表示方法和标准图两部分。节点构造标准化后,施工公司的劳动量加大。
??
??3、平法的应用:
??
??1991年9月份平法开始在山东应用于工程,开始推广平法。构造图适合于所有的构件,平法一张图上都有,走哪看哪,非常方便。平法推出后,有坚决支持、坚决反对、不表态三种人,后来将专利贡献给国家,成为国家标准。
??
??平法是给从事结构设计与施工的专业人员看的,提高了科技含量,不让非专业人员看懂,设计方法的改革也促进了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水平的提高。平法是结构设计领域的一次革命,提高效率两倍以上,能够使CHINA结构界不合理的人员配置情况得到改善。现在,3个建筑师配1个结构师。
??
??二、 柱平法:
??
??1、定义疑问:
??
??(1) 嵌固部位是指地下室顶板处,地面以下的结构构造(含地下室部分)划归基础结构(待出图集)。嵌固部位以下箍筋也划归到基础结构部位,不归本图集。
??
??(2) 柱钢筋总截面为柱截面面积b×h,梁钢筋总截面为梁有效截面面积b×h0,h0为梁高扣单排钢筋35mm、双排钢筋60mm后的数值。
??
??(3) 保护层保护的是一个面、一条线,不保护一个点。要让所有的钢筋都完成混凝土的360○包裹。
??
??2、钢筋疑问:
??
??(1) 钢筋需搭接在箍筋非加密区,在全高加密的情况下可以突破上述规定,避开两端、在中间区可以连接。柱筋焊接时两根钢筋级差不超两级,若级差超过两级可等截面代换。
??
??(2) 两根钢筋交*时允许两根钢筋紧挨在一起,因为紧挨在一起的是点,握裹考虑的是线和面。
??
??(3) 柱冒顶时钢筋直接通上去,若柱顶没有梁,则12d弯折也不要。柱钢筋收边尽量采用b图节点样式,往外侧收边,减少柱内钢筋拥挤程度,柱钢筋有效封边即可。
??
??(4) 柱箍筋复合方式很合理,任何一个局部重叠的部位钢筋均不超过两层,尽可能减少了两根钢筋并排出现的概率和长度。因为两根钢筋并排出现时,两根钢筋之间存在一道暗缝,存在隐患,混凝土也无法做到对钢筋的360○握裹。柱箍筋首先由一个最大的箍筋包起来,其余可以全部用拉筋,必须拉住主筋和纵筋。
??
??(5) 拉筋和单肢箍筋的概念不同,没必要勾住所有(纵向、横向)的钢筋,而拉筋则必须勾住所有钢筋。
??
??三、剪力墙平法:
??
??1、定义疑问:
??
??剪力墙抵抗横向水平地震作用的力,抗震思路为:剪力墙—〉柱(第1道防线—〉第2道防线)。拐角墙钢筋不允许在角部搭接。钢筋尽量配到边沿,形成端柱、暗柱等,端柱、暗柱也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剪力墙钢筋底部加强区不搭接。
??
??2、钢筋疑问:
??
??(1) 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大,构造边缘构件的箍筋小。当剪力墙的暗柱很长时,剪力墙水平筋和箍筋伸至剪力墙端部,除非设计者注明。剪力墙水平筋伸入端柱一个锚长即可(端柱计算参照框架柱)。
??
??(2) 剪力墙最顶层的梁为墙顶连梁,箍筋箍到墙身里。剪力墙的水平层肯定放在外侧,竖向筋放在内侧。
??
??(3) 暗梁箍筋:剪力墙竖向筋和暗梁箍筋在同一层面上。框架梁顺到剪力墙中,形成边框梁BKL。
??
??(4) 交*暗撑箍筋根据标注和构造要求,暗撑为半个墙厚,墙薄时采用交*钢筋。柱钢筋尽量用粗的,粱钢筋不要用太粗的。
??
??(5) 洞口加强钢筋和剪力墙水平钢筋:水平钢筋扣柱加强纵钢筋,不要将加强筋放在外边;竖向钢筋扣柱加强横钢筋。洞口加强筋放在剪力墙水平、纵向钢筋的内侧。洞口补强暗梁400高,为箍筋的中到中的尺寸(计算时需加2个箍筋直径),宽度同暗梁宽。剪力墙纵筋锚入补强暗梁,为刚性条带,形成一完整封边。
??
??(6) 连梁:用于剪力墙上的一种梁,分楼层连梁(楼面连梁)和屋面连梁(墙顶连梁)。连梁和连系梁不搭界,平法中不采用连系梁。拉梁是一种特殊的梁,非框架梁也非普通梁。
??
??四、梁平法:
??
??1、定义疑问:
??
??(1) 框架梁是两端以柱为支座的梁,一端支柱、一端支梁则构不成框架梁(非框架梁),处理时不能纯粹按非框架梁处理,应一端按框架梁、另一端按非框架梁处理。
??
??(2) 通长筋和贯通筋的概念:不是一根钢筋(不是同种直径的钢筋),是通过搭接形成一种钢筋的方式。
??
??(3) ln/3或ln/4属于构造规定;设计规定负弯矩钢筋的断点在不需要该钢筋的点处再长出一段,不具有可操作性;通常情况ln/3或ln/4可满足构造要求,特殊情况下不满足。(注:在工程分析中不存在精确值,只存在控制值。)
??
??(4) 水平段钢筋≥0.4lae,垂直段钢筋为15D,达不到以上要求时,将钢筋调细(等面积代换钢筋)。
??
??
??
??2、钢筋疑问:
??
??(1) 梁的受扭纵向钢筋(N筋)、梁的纵向构造钢筋(G筋)的做法:N筋按受拉钢筋锚固,G筋锚箍12d即可;G筋为构造筋,梁高向每隔≤200配一根,N筋根据需要设置。(注:侧面构造钢筋改造比较大:近几年来梁的侧面裂缝较多,多加梁侧面构造筋可减少梁的侧面裂缝,但我认为没有道理。)
??
??(2) 钢筋应回避在节点内焊接、搭接,建议钢筋不要在节点内连接,要锚固。框支梁KZL节点下部的钢筋不能断开,因为钢筋在此受拉。
??
??(3) 井字梁:任何一个相交部位都不是支座;梁相交部位是否放附加箍筋由设计者定,要设箍筋则相交的两条梁、四个方向都设。
??
??(4) 吊筋高度:吊筋绝对不能只包住次梁,可勾住主梁下排第二排钢筋(第一排钢筋勾不住时)或第三排钢筋(第二排钢筋勾不住时)即吊筋的高度为主梁的高度。。
??
??五、综述:
??
??1、设计出图顺序:基础(平面支撑构件)—〉柱、墙—〉(竖向支撑构件)—〉梁(水平支撑构件)—〉板(平面支撑构件)。
??
??2、做预算时要搞清“谁是谁的支座”的问题,即基础梁是柱和墙的支座,柱和墙是梁的支座,梁是板的支座。柱钢筋贯通,梁进柱(锚固);梁钢筋贯通,板进梁(锚固);基础梁JCL主梁钢筋全部贯通,JCL次梁钢筋到梁边为止,JCL必须保持柱位置钢筋的连通,不是锚固,钢筋贯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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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5-31 15:54:27 | 只看该作者
??平法相关问题解答
??
??
??1、不要把“0.4LaE 15d”与LaE比较。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可见“0.4LaE 15d”与“LaE”是两类不同的概念,并不存在可比较的前提。
?? 2、请注意看03G101-1图集第54页框架梁端支座下面的标注:“伸至柱外边(柱纵筋内侧)”,这是首要的,而后面的半句话“且≥0.4LaE”是对直锚水平段长度的一个验算要求。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让梁纵筋伸到柱外侧,然后验算直锚水平段长度,只可以比0.4LaE长,而不能比0.4LaE短。
?? 3、至于框架梁纵筋端部弯15d的直钩,是一个构造要求。构造要求是混凝土结构的一种技术要求,构造要求是不须经过计算的,是必须执行的。至于为什么要规定为“15d”呢?陈教授说过,这是经过力学试验的,在“直钩”上5d处至10d处都有内力(变形)存在,到15d处就没有了。——所以,当梁的支座(框架柱的宽度)较窄时,LaE减去梁纵筋直锚水平段长度后,其差数较大,若按“剩多少拐多少”的说法,把剩下的长度都拐成“直钩”,这个直钩就可能比15d大得多——直钩长度大于15d以外的部分纯属浪费。
?? 关于“15d直钩”的问题还有很多,下面继续讨论。
??
??2第一排钢筋和第二排钢筋的间距在图集中哪里可以反应出来
??
??1、钢筋混凝土结构就是钢筋和混凝土这两种不同材料的协同作用,其要点在于二者的紧密结合。因此,保证混凝土对钢筋周边360度的包裹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必须保证钢筋之间有足够的净距离。
?? 2、梁第一排钢筋与第二排钢筋的间距是25mm 。——这个间距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间距太小了,影响混凝土对钢筋的包裹;间距太大了,会降低梁的“有效高度”,降低梁的强度。
?? 3、还应该注意,梁的上部纵筋的最小间距是30mm和1.5d,梁的下部纵筋的最小间距是25mm和1d 。
??
??3多肢箍时,外箍是包住梁主筋,内箍包住几跟钢筋呢?比如梁主筋为5根,我的内箍应该怎么箍法?如果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 下部6根,这时,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
??1、 梁的主筋(不论是上部纵筋还是下部纵筋),都应该在梁宽范围内(具体说是应该在外箍宽度的范围内)均匀分布。
??2、采用“大箍套小箍”方式的梁内箍的每个垂直肢(不论是双肢箍还是单肢箍的垂直肢),都应该在梁宽范围内对称分布。
??3、根据上述原则,当“梁主筋为5根”时,梁内箍应该箍住第2、4两根梁主筋。
??
??
??
??
??( 补充一下,上次我说的第3点是对于“四肢箍”中的“小箍”即“内箍”说的。)
?? 4、对于本例来说,也可能是“5肢箍”。其中的“小箍”即“内箍”就不应该“箍住第2、4两根梁主筋”,而应该“箍住相邻的两根梁主筋”——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则:“小箍”即“内箍”的水平段应该尽可能的最短。
?? 5、对于你们提出的问题: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下部6根 ——
?? (1) 箍筋的垂直肢应该保持垂直。——这是最简单的原则。
?? (2) 当梁的上部纵筋根数与下部纵筋根数不一致时,为了保证上述(第(1)条)原则的执行,则梁上部或下部的纵筋间距就不可能同时做到均匀。如本例,当上部的5根纵筋是间距均匀时,则下部的6根纵筋的间距就不可能均匀;反之,下部的6根纵筋是间距均匀时,则上部的5根纵筋的间距就不可能均匀,此时会影响“小箍”即“内箍”的水平段长度。
?? (3) 如果设计师能考虑到这一点,尽可能做到梁的上部纵筋与下部纵筋根数一致,则对于施工来说就好办多了。——这是对于多肢箍来说的,对于双肢箍则没什么影响。
??
??(再补充一下“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下部6根”的问题:)
?? 6、最近和施工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讨论了这个问题,他介绍了他们在工程施工中的习惯做法:
?? 把梁的6根下部纵筋按间距均匀来布置。梁的5根上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4根与梁下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5根分别上下对齐,梁上部纵筋的第3根就布置在梁的正中央。(按四肢箍)其内箍套住梁上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4根(也就是梁下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5根)——这样保证了内箍的垂直肢是垂直的。
?? 7、这样,又得出了梁钢筋布置的一条原则:纵向受拉钢筋优先均匀布置。(在本例中,梁的下部钢筋是纵向受拉钢筋,所以优先把梁的6根下部纵筋按间距均匀来布置。)
??
??4在施工图上不时出现“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但是在03G101-1图集上没有解释过这类问题。)
??例1: KL6(10)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箍筋为φ8@100/200(2)
?? 第8跨的左右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
?? 第9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同时有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4φ25 。
?? 第10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 。
??例2: KL25(7)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 (2φ12),箍筋为φ8@100/200(4)
?? 第6跨的左右支座原位标注为7φ25 5/2;
?? 第7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5φ25 ,同时有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5φ25 。
??这类标注应该如何理解?
??
??1、前面说过,“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在03G101-1图集中是一个遗漏项目,在图集中没有做出任何解释。但是在00G101图集中对“上部跨中”原位标注有过解释,就是:“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换句话说,就是“全跨贯通”。——这种标注方法已在全国工程界广泛应用,在03G101-1图集第31页的例子工程中也频频出现,只不过在图集中没有做出解释罢了。
?? 2、这样,对于“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在03G101-1图集中就更没有解释了。我们只好在上述“第1条”的理解基础上,做一些推理。
?? 3、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某跨梁“上部跨中”的原位标注是对该梁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的一种局部修正。例如,某跨梁“上部跨中”的原位标注是5φ25,就是对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5的局部修正,就是说,在该跨的上部通长筋变成5φ25了。——这样一来,“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就变成“集中标注”与“左右支座原位标注”的关系。——这正是我们已经熟练掌握了的内容。
?? 下面,我们就以这样的“理论”去分析上面提出的两个工程实例。
?? 4、对于“KL6(10)”这个例子,我们关注的是第9跨的上部钢筋。它的前后两跨(第8跨和第10跨)都是“左右支座原位标注”,这就决定了这两跨的上部跨中(1/3跨度范围内)只有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5 。但是第9跨就不同了,因为它的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4φ25,这就规定“4φ25”代替了上部通长筋“2φ25”而作为本跨的局部贯通筋。
?? 问题是第9跨的这个“4φ25”贯通到何处为止?第9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然而邻跨(第8跨)的右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此时根据对称原则,我们可以知道第9跨的左支座钢筋也是4φ25,——恰好与跨中的“4φ25”贯通。再看第9跨的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同时邻跨(第10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此时根据对称原则,我们可以知道第10跨的左支座钢筋也是8φ25 4/4 。
?? 这样,本例的结果就出来了:第9跨跨中的“4φ25”向左贯通到第8跨右支座1/3跨度处,向右贯通到第10跨左支座1/3跨度处。同时,第9、10两跨的中间支座处还有第二排4φ25的“扁担筋”。
?? 5、对于“KL25(7)”这个例子,我们关注的是第7跨的上部钢筋。KL25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 (2φ12) 。第7跨的邻跨(第6跨)是“左右支座原位标注” 7φ25 5/2,这就决定了第6跨的上部跨中(1/3跨度范围内)只有上部通长筋2φ25和架立筋2φ12 。但是第7跨就不同了,因为它的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5φ25”,这就规定“5φ25” 作为本跨的局部贯通筋,它取代了上部通长筋“2φ25”,同时也取代了架立筋“2φ12” 。
?? 再看看第7跨的局部贯通筋“5φ25”的长度:它向右伸到右端支座(因为右支座原位标注为5φ25);向左一直通到第6跨右支座1/3跨度处。同时,第6、7两跨的中间支座处还有第二排2φ25的“扁担筋”(因为第6跨右支座原位标注为7φ25 5/2)。
??
??标题:如何从第54页的图上看出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构造?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构造在第54页的图上看不出来。
?? 在第54页图的标题下面有题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长度为150” 。 有人说: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当梁上部无通长筋时,架立筋搭接长度按LlE计算。是不是这样呢?
??
??1、先解答第一个问题。
?? 03G101-1图集第54页图中“Ln/3”处的搭接点,既是上部通长钢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点,又是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点。二者并不混淆,也不矛盾。不少人提出此类问题,都是由于对画图规则(“视图”)和钢筋的工程结构(钢筋的位置)不甚了解所至。
?? 从钢筋的位置来讲,梁的两根上部通长钢筋都位于箍筋的两个顶角,如果画出梁的“俯视图”,则是在梁的两侧;而架立筋则在梁的当中位置。例如,一道梁,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为2φ25 (2φ12),箍筋标注为φ8@100/200(4),即为四肢箍;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为4φ25 。则从“俯视图”上看,这道梁的两侧有2φ25的上部通长筋(目前也是贯通筋),而梁当中有2φ12的架立筋,与中间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就是150mm 。
?? 如果刚才的例子,把梁的上部通长钢筋标注为2φ18 (2φ12),则从“俯视图”上看,这道梁的左右两侧有2φ18的上部通长钢筋,与左右两侧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是LlE。同时,梁当中有2φ12的架立筋,与中间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也还是150mm。
?? 所以,54页图中的 LlE 所表示的不是架立筋的搭接长度,而是上部通长筋的搭接长度。上述这些情况,在梁的“俯视图”上能看得很清楚,但是,现在第54页的图是一张“正视图”,这就把上述两类不同的搭接点“重叠”在一起了,这才引起了这么多的疑问。
??
?? 2、再回答第二个问题。
?? 第54页图的题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长度为150” 。有人就这句话做起文字游戏,得出“言外之意是当梁上部无通长筋时,架立筋搭接长度按LlE计算”的结论,这是不对的。
?? 原因很简单:抗震框架梁不可能没有上部通长筋。根据抗震规范,框架梁上部至少有两根上部通长筋。
?? 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无论什么情况下,梁的架立筋的搭接长度都是150mm 。
??
??标题:关于“插筋”,请问一般什么情况下会碰到插筋,它起到的作用有哪
??尊敬的陈教授:最近经常看你的论坛,受益很多,今天问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也是我突然感到有点想深入思考下去的话题。就是关于“插筋”,请问一般什么情况下会碰到插筋,它起到的作用有哪些?
??这个问题可能有些麻烦,希望陈教授给予一些提示。
??
??1、 就我们这个论坛来说,说得最多的“插筋”就是框架柱纵筋的基础“插筋”。
??2、对于柱纵筋来说,由于施工都是“分楼层”进行的。所以,柱纵筋不可能从基础直通到楼顶。在筏形基础施工时,一般柱纵筋预埋在基础梁内,并且伸出基础梁顶面一定的长度(1/3柱净长)——这就是框架柱纵筋的基础“插筋”。
??3、欢迎经常阅读“平法技术”论坛,你将会掌握更多的知识
??图集第54页Ln/3处的搭接点都包括什么内容?请举例说明
??
??图集第54页Ln/3处的搭接有三层意思::
?? 1、当上部通长筋直径不等于支座负筋直径的时候,上部通长筋在此处与支座负筋连接:
?? 根据抗震的构造要求,框架梁需要布置两根直径14以上的通长筋。当设计的通长筋直径小于支座负筋直径时,在支座附近可以使用支座负筋执行通长筋的职能,此时,跨中处的通长筋就在一跨的两端1/3跨距的地方与支座负筋进行连接。
??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2;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上部通长筋的直径小于支座负筋的直径,此时,2φ22的上部通长筋在本跨两端与支座负筋4φ25中(位于梁两侧)的两根φ25钢筋在Ln/3处进行连接。——由于两种钢筋直径在一个级差之内,不要进行绑扎搭接,进行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即可。
??
?? 一般情况下,结构设计师为了操作方便,往往设计两根和支座负筋直径相等的上部通长筋。此时,如果钢筋材料足够长,则无须接头;但由于钢筋的定尺长度有限,通长筋需要连接的时候,可以在跨中1/3跨度的范围内采用一次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或绑扎搭接接长(图集第54页注5)。
??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5;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上部通长筋和支座负筋直径相同,无须在一跨两端Ln/3处进行连接。如果上部通长筋的长度超过9m(假定钢筋的定尺长度为9m),则可以在跨中Ln/3的范围内安排一个连接点——该连接点的具体位置可根据现有钢筋材料的长短而定。
??
?? 2、当存在架立筋的时候,架立筋在此处与支座负筋搭接:
??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为2φ25 (2φ12),箍筋为φ8@100/200(4),即为四肢箍;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集中标注上部纵筋“加号”前面的2φ25是上部通长筋,它必须放在箍筋的角部;“括号”内的2φ12为架立筋,它放在箍筋水平钢筋的中部,两端与支座负筋4φ25中间的两根φ25钢筋在Ln/3处进行绑扎搭接,搭接长度为150mm 。
??
?? 3、当不存在架立筋的时候,如果存在不与上部通长筋连接的支座负筋,在此处截断。
??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5,箍筋为φ8@100/200(2),即为二肢箍;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支座负筋4φ25角部的两根φ25钢筋是上部通长筋,而中间的两根φ25钢筋就在Ln/3处截断,因为没有架立筋与它连接(二肢箍不需要架立筋)。
??
??在03G101-1图集第54页,一跨梁的上部纵筋引注为“通长筋”,可又在该跨两端Ln/3的位置设置钢筋搭接。——既然是通长筋,为什么还会在Ln/3处接头?
??
?? 1、首先要明确“通长筋”的概念。抗震框架梁必须布置上部通长筋。
?? 根据抗震的构造要求,框架梁需要布置两根直径14以上的上部通长筋。当设计的上部通长筋(即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直径小于(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直径时,在支座附近可以使用支座负筋执行通长筋的职能,此时,跨中处的通长筋就在一跨的两端1/3跨距的地方与支座负筋进行连接。
?? 例如,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是4φ25,而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2,则上部通长筋2φ22在Ln/3处与支座负筋中的2φ25进行连接。——注意,我这里说的是“连接”,而不是“搭接”。对于直径较大的钢筋,不宜采用绑扎搭接,而应该采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我问过一些施工人员的常用做法,他们说,直径比较小的钢筋(例如14mm、12mm以下的钢筋)才使用绑扎搭接,直径较大的钢筋(16mm及以上的钢筋)都采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只有当钢筋直径在两个级差以上时,才使用绑扎搭接。
?? 2、一般的结构设计师为了操作方便,往往设计两根和支座负筋直径相等的上部通长筋。例如,支座负筋是φ25的,则把上部通长筋也设计成“2φ25”。此时,如果钢筋材料足够长,则无须接头;但由于钢筋的定尺长度有限,通长筋需要连接的时候,可以在跨中1/3跨度的范围之内进行一次性连接——即只有一个连接点,而不是在一跨的两端Ln/3处有两个连接点。——这就是图集第54页“注5”的基本精神。
??
??03G101-1图集第54页吧,2003年3月的版本上,图中框架梁上部纵筋的引注是“贯通筋”,然而2003年11月出版的修订版上修改为“通长筋”。那“通长筋”和“贯通筋”有什么不同?
??
??1、“通长筋”和“贯通筋”应该没有太大的区别。
?? 2、不过,从字面上来说,似乎“贯通筋”有点儿“一根钢筋通到头”的意思;而“通长筋”在一根梁的各跨中,有可能不是同一个直径的钢筋一直通到头,而可能是几根不同直径的钢筋通过连接,形成一种通长的、连续的力学作用。
?? 这样,才有了图集28页第4.4.1条中“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的说法。
?? 有的同志对第4.4.1条的这句话不理解,要求解释一下。现在举例如下。
??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2;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
?? 在梁支座“左右两侧”的2φ25支座负筋就是第4.4.1条中的“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如何去理解这句话呢?首先,“跨中”的上部通长钢筋就是集中标注的“2φ22”,这两根“上部通长钢筋”,到了支座附近,就不是2φ22,而变成了“2φ2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上部通长钢筋”并不一定是一根筋通到头,而可以是几根筋的“连续作用”——在本例来说,这个“连续作用”的每一处都保证了大于等于“2φ22”——这就没有违背集中标注“上部通长钢筋2φ22”的规定。
?? 3、在04G101-3(筏形基础)图集中,只使用了“贯通筋”的说法,——例如,“顶部贯通纵筋”、“底部贯通纵筋”、“底部非贯通纵筋”等——而没有使用“通长筋”的说法。
??
?? 如何识别“第一排非通长筋”?
?? 举一个工程例子:某框架梁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4φ25,而左右支座的原位标注为9φ25 4/3/2 —— 显然,第一排的4根25直径的钢筋全部为上部通长筋,问题是第二排的3φ25 的延伸长度是Ln/3还是Ln/4 ?
?? 有人说:当第一排全部为上部通长筋时,此时位于第二排的非通长筋3φ25就成为“第一排非通长筋”了(因为它是非通长筋中的“第一排”),其延伸长度是Ln/3;同样,此时位于第三排的非通长筋2φ25就成为“第二排非通长筋”了,其延伸长度是Ln/4 。这种意见对吗?
??1、提出这种意见的同志,其目的是为了落实各排“非通长筋”的截断点位置是在Ln/3还是在Ln/4的问题。他们意见的实质是,“非通长筋截断点的位置”与非通长筋在梁内的实际高度(第几排)无关,而只与非通长筋在梁内“第几次出现”有关。根据这种推理,那怕非通长筋是在梁上部第三排的位置,但只要它是第一次出现(即前两排都是上部通长筋),则这个第三排的非通长筋也只能是在Ln/3的位置截断。
?? 出现这种认识的同志,只是从“字面上”考虑“第一排”非通长筋的概念问题,从而把一个工程力学上的问题,演化为一种文字逻辑之类的游戏。
?? 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错误的。
?? 2、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一下“非通长筋”截断点的由来。学习过材料力学和结构力学的同志都知道,梁的上部纵筋的主要作用是承受负弯矩,它们的长度与“弯矩包络图”相关:在弯矩包络图之内的上部纵筋不能截断,伸出弯矩包络图之后的上部纵筋就可以截断。——由此可见,梁上部非通长筋的延伸长度只与它在梁内的物理位置(高度)有关。
?? 3、在03G101-1图集中,为了简化设计与施工,根据大量的工程统计数据,考虑了安全因素,统一把“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第二排非通长筋延伸至Ln/4位置”(见图集28页第4.4.1条)。
?? 这里所说的“第一排”和“第二排”,根据上条的道理,只能理解为非通长筋在梁内的物理位置(高度):你处在第一排的高度,你的延伸长度(即截断点)就是Ln/3;你处在第二排的高度,你的延伸长度(即截断点)就是Ln/4 。—— 如果在第一排的高度上为通长筋,不需要截断,这个“Ln/3”也只能是“没有使用到”,断没有“转让”给下一排钢筋的道理。
?? 所以,就上述工程例子来说,“3φ25”只能是“第二排非通长筋”,其延伸长度是Ln/4 。而“2φ25”则应该是“第三排非通长筋”。关于“第三排非通长筋延伸长度”的问题,我们过去已有论述,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 4、当然,任何规定都有其局限性,上面的讨论是对于框架梁和非框架梁来说的,对于03G101-1图集的某些规定,也是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的。在“框支梁”中,详见03G101-1图集第67页的构造,其中第一排上部纵筋全部是“上部通长筋”,第二排的非通长筋的延伸长度为Ln/3 —— 不过,这已经不在前面讨论的局限范围之内了。
??
??标题:无论什么梁,支座负筋延伸长度都是“Ln/3”和“Ln/4”?
??
?? 03G101-1图集第54页是“平法梁”的一个最重要的图(页),里面包含很多的信息,一定要完全、彻底地掌握它。现在就从“Ln/3”和“Ln/4”说起。
?? 一、框架梁(KL)“支座负筋延伸长度”来说,端支座和中间支座是不同的。
?? (1) 端支座负弯矩筋的水平长度:
??第一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1/3位置;
??第二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1/4位置。
?? (Ln1 是边跨的净跨长度)
?? (2) 中间支座负弯矩筋的水平长度:
??第一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
??第二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4位置。
?? (Ln是支座两边的净跨长度Ln1和Ln2的最大值)
??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第一排支座负筋延伸长度从字面上说,似乎都是“三分之一净跨”,但要注意,端支座和中间支座是不一样的,一不小心就会出错:
?? 对于端支座来说,是按“本跨”(边跨)的净跨长度来进行计算的;
?? 而中间支座是按“相邻两跨”的跨度最大值来进行计算。
??
?? 二、关于“支座负筋延伸长度”,03G101-1标准图集只给出了第一排钢筋和第二排钢筋的情况,如果发生“第三排”支座负筋,其延伸长度应该由设计师给出。如果施工图上没有任何关于第三排支座负筋延伸长度的说明,则按“第二排”支座负筋的延伸长度处理。
??
?? 三、03G101-1图集第54页关于支座负筋延伸长度的规定,不但对“框架梁”(KL)适用,对“非框架梁”(L)的中间支座同样适用。关于这一点,看看图集28页第4.4.1条的文字说明就清楚了:
?? 为了方便施工,凡框架梁的所有支座和非框架梁(不包括井字梁)的中间支座上部纵筋的延伸长度a0值在标准图中统一取值为: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第二排非通长筋延伸至Ln/4位置。Ln的取值规定为:对于端支座,Ln为本跨的净跨值;对于中间支座,Ln为支座两边较大一跨的净跨值。
?? 上面那段话中的“(梁)”就是专门针对非框架梁(即次梁)说的,因为非框架梁(次梁)以框架梁(主梁)为支座。
??
?? 四、现在04G101-3(筏形基础)图集已经出版发行了,所以我们把基础主梁(JZL)和基础次梁(JCL)也放在这里一块讨论一下。
?? 对于基础梁(基础主梁和基础次梁)来说,如果不考虑水平地震力作用的话,它的受力方向和楼层梁刚好是上下相反,这样,基础梁的“底部贯通纵筋”与楼层梁的“上部贯通纵筋”的受力作用是相同的;基础梁的“底部非贯通纵筋”与楼层梁的“上部非通长筋”是相同的。
?? 基础梁“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延伸长度也是用“L0/3”这种形式表达的。但是,要注意它与楼层梁“Ln/3”的不同:
?? 首先,楼层梁的“Ln”是净跨长度,而基础梁的“L0”为中心跨度值(即从支座中心线算起)。
?? 其次,基础梁“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延伸长度除了要满足“L0/3”以外,还要满足“≥a”,这个“a”对于基础主梁和基础次梁来说是不相同的,详见04G101-3图集第28页和第36页
??
??如果梁纵筋分三排设计,第三排纵筋的长度如何确定?
?? 例如:梁的上部纵筋设计为
?? 9φ25 4/3/2
??第三排纵筋“2φ25”的长度如何确定?
?? 还有一个说法:第三排纵筋的长度在图集上未说明,但根据第一排纵筋在Ln/3处截断、第二排纵筋在Ln/4处截断,这样推断下去,第三排纵筋可在Ln/5处截断。此种看法在钢筋工中很普遍。请问是否正确?
??
??03G101-1图集中,框架梁没有给出“第三排”负弯矩筋长度的规定。
?? 陈青来教授说过,标准图集不能包打天下。如果“梁的上部纵筋”实际工程设计为三排配筋,则应该由设计师给出负筋伸出支座的长度。
?? 提问的“说法”——第一排纵筋在Ln/3处截断、第二排纵筋在Ln/4处截断,第三排纵筋在Ln/5处截断——显然是不对的,这种“想当然”的推论没有任何理论依据。
?? 若设计师没有给出“第三排”负弯矩筋长度,可按第一排伸出Ln /3,第二排和第三排都是伸出Ln /4来计算。
?? 在运行“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时候,遇到梁上部纵筋标注“9φ25 4/3/2”时,可按“9φ25 4/5”进行钢筋标注。(即把第二排钢筋根数和第三排钢筋根数加起来。)
?? 同样,遇到梁下部纵筋标注“9φ25 2/3/4”时,可按“9φ25 5/4”进行钢筋标注。(即把第二排钢筋根数和第三排钢筋根数加起来。)
??
??
??
??从KL1第4跨原位标注“N”钢筋看“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 03G101-1第31页例子工程中,KL1的集中标注为“G4φ10”,而在第4跨的原位标注为“N4φ16”,现在的问题是KL1的第4跨执行了抗扭钢筋“N4φ16”以后,在该跨还有没有构造钢筋“G4φ10”了?
??
?? 当年我和陈青来教授讨论过这个问题。
?? “G”筋是侧面构造纵筋,“N”筋是侧面受扭钢筋,两者的性质不同,但都布置在侧面,即都是“腰筋”,因此有不可重复设置的问题。为此,制图规则中把它们归为同一项注写内容(见24页右栏第五款)。由于属于同一项注写内容,因此“原位标注取值优先”(见第22页左栏最下边一行和第26页第四款),所以,第四跨原位标注的“N4φ16”取代集中标注的“G4φ10”。
?? 有人会问:上述例子的“G”与“N”钢筋都是4根,所以好说话。如果“G”钢筋变成6根或8根了,而“N”钢筋还是4根,那又该怎样处理呢?
?? “G”筋的根数,取决于梁腹板的高度,因此,当某跨有扭矩需要设置“N”筋时,要注意保持根数一致。如果“N”筋根数少于“G”筋,应属设计不细致,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只能用同“G”筋直径相同的钢筋补上“N”筋比“G”筋所少的钢筋根数。不过,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因为设计人员在考虑受扭钢筋根数时,应该同时考虑满足侧面筋的间距要求。
??标题:“大箍套小箍”中的“小箍”宽度如何计算?
??
??、“偶数肢箍”的情形
??
?? 1、箍筋的标注尺寸是“净内尺寸”,因为梁柱的保护层是指“主筋”的保护层。
?? 2、设置多肢箍的作用是固定梁的上下纵筋,其基本原则是使各纵筋的间距均匀分布。
?? 以“4肢箍”为例,说明“大箍套小箍”(偶数肢箍)的小箍如何计算。你如果在纸上画一个草图就更明白了。(草图的画法:4根纵筋均匀净距。)
?? 设大箍的净宽度为B,小箍的净宽度为b,纵筋(有4根)直径为d,纵筋之间净距为a ,
?? 则 3a 4d = B
?? a = (B-4d)/3
?? 所以, b = a 2d
??有时为了简化计算,也可把d用25来代替。
?? 其他“(偶数肢)多肢箍”的计算原理一样,自己去琢磨吧。
?? 3、计算出箍筋的净内周长,再加上弯钩长度,就得到箍筋的“每根长度”。
??我们在计算弯钩长度时,是这样取值的:抗震26d,抗扭36d (从软件的“系统参数”取值)
??
??二、“奇数肢箍”的情形
??
?? 以“5肢箍”为例,说明“大箍套小箍”(奇数肢箍)的小箍如何计算。你如果在纸上画一个草图就更明白了。(草图的画法:5根纵筋均匀净距。注意“单肢箍”在“小箍”的外边)
?? 设大箍的净宽度为B,小箍的净宽度为b,纵筋(有5根)直径为d,纵筋之间净距为a ,
?? 则 4a 5d = B
?? a = (B-5d)/4
?? 所以, b = a 2d
??有时为了简化计算,也可把d用25来代替。
?? 其他“(奇数肢)多肢箍”的计算原理一样,自己去琢磨吧。
??
??(注:对于“3肢箍”,其“内箍”仅有一根单肢箍,因而不需要上述的计算过程。)
??
??梁的“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
?? 1、“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都是梁的侧面纵向钢筋,钢筋工把它们称为“腰筋”。所以,就其在梁上的位置来说,是相同的。其构造上的规定,正如03G101-1图集第62-65页中所规定的,在梁的侧面进行“等间距”的布置,对于“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来说是相同的。
?? “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都要用到“拉筋”,并且关于“拉筋” 的规格和间距的规定,也是相同的。即:当梁宽≤350时,拉筋直径为6mm;当梁宽>350时,拉筋直径为8mm。拉筋间距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当设有多排拉筋时,上下两排拉筋竖向错开设置。
?? 在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上述的“拉筋间距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只是给出一个计算拉筋间距的算法。例如,梁箍筋的标注为φ8@100/200(2) ,可以看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为200mm,则拉筋间距为200*2=400mm 。但是,有些人却提出“拉筋在加密区按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在非加密区按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这是错误的理解。
?? 不过,在前面的叙述中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拉筋的规格和间距”是施工图纸上不给出的,需要施工人员自己来计算。
??
?? 2、然而,“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更多的是它们的不同点。
?? (1) “构造钢筋”纯粹是按构造设置,即不必进行力学计算。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0.2.16条指出:当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bhw的0.1% ,且其间距不宜大于200mm 。
?? 上述规范中的规定,与03G101-1图集是基本一致的。之所以说是“基本”一致,就是说还有“不一致”的地方,前一阶段在网上论坛曾有过争论。那就是关于hw的规定。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7.5.1条规定:hw——截面的腹板高度:对矩形截面,取有效高度;对T形截面,取有效高度减去翼缘高度;对工形截面,取腹板净高。
?? 而在03G101-1图集第62-65页的图中,把hw标定为矩形截面的全梁高度——这与“有效高度”是有点儿差距的。
?? 按道理,当标准图集与规范发生矛盾时,应该以规范为准,因为标准图集应该是规范的具体体现。不过,这是设计上需要注意的问题。对于施工部门来说,构造钢筋的规格和根数是由设计上在结构平面图上给出的,施工部门只要照图施工就行。在03G101-1图集第62-65页中并没有给出构造钢筋的规格和根数——这是03G101-1图集不同于先前两个版本的地方。
?? 因为构造钢筋不考虑其受力计算,所以,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搭接长度和锚固长度可取为15d 。
??
??(2) “抗扭钢筋”是需要设计人员进行抗扭计算才能确定其钢筋规格和根数的。
?? 梁侧面抗扭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和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 梁侧面抗扭纵向钢筋其搭接长度为Ll(非抗震)或LlE (抗震)。
?? 对抗扭构件的箍筋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0.2.12条指出:受扭所需的箍筋应做成封闭式,且应沿截面周边布置;当采用复合箍筋时,位于截面内部的箍筋不应计入受扭所需的箍筋面积;受扭所需箍筋的末端应做成135度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 (d为箍筋直径)。
?? 对于施工人员来说,一个梁的侧面纵筋是构造钢筋还是抗扭钢筋,完全由设计师来给定:“G”打头的钢筋就是构造钢筋,“N”打头的钢筋就是抗扭钢筋。,“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的锚固长度是不一样:
?? 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锚固长度为15d
?? 梁侧面抗扭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同框架梁下部纵筋。——对于端支座来说,就是:伸到柱外侧纵筋的内侧,再弯15d的直钩,并且保证其直锚水平段长度≥0.4LaE;对于中间支座来说,就是锚入支座≥LaE,并且超过柱中心线5d
??:梁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架立筋”?如何使用?
??
?? 顾名思义,“架立筋”就是把箍筋架立起来所需要的贯穿箍筋角部的纵向构造钢筋。
?? 如果该梁的箍筋是“两肢箍”,则两根上部通长筋已经充当架立筋,因此就不需要再另加“架立筋”了。所以,对于“两肢箍”的梁来说,上部纵筋的集中标注“2φ25”这种形式就完全足够了。
?? 但是,当该梁的箍筋是“四肢箍”时,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就不能标注为“2φ25”这种形式,必须把“架立筋”也标注上,例如标注成“2φ25 (2φ12)”这种形式,圆括号里面的钢筋为架立筋。
?? 架立筋的根数 = 箍筋的肢数 – 上部通长筋的根数
?? 架立筋与本跨两端支座负弯矩筋的搭接长度为150mm。(见03G101-1图集第54页)
?? 下面我们以一个“等跨”梁为例说明“架立筋长度”的计算:由于第一排负弯矩筋伸出支座的长度为Ln/3,意味着跨中“负筋够不着的地方”的长度也是Ln/3,所以
?? 架立筋的长度 = Ln/3 150 * 2
??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框架梁中“架立筋”只是在跨中连接负筋够不着的地方,也就是说,架立筋不可能是“通长”的。我看见过一份图纸,上面在梁的集中标注中写成:
?? 2φ25 (2φ12) 通长
??让施工人员摸不着头脑,以为架立筋是通长的。这“通长”二字无异于画蛇添足。
??
??应用“平法”除了平面尺寸以外还要注意什么?
??
??应用“平法”,顾名思义,主要的当然是平面尺寸,但是“垂直尺寸”也是很重要的。
?? 在“垂直尺寸”中,首先是“层高”。一些垂直的构件,例如框架柱、剪力墙等,都与层高有密切关系。“建筑层高”的定义是从本层的地面到上一层的地面的高度。“结构层高”的定义是本层现浇楼板上表面到上一层的现浇楼板上表面的高度,如果各楼层的地面做法是一样的话,则各楼层的“结构层高”与“建筑层高”是一致的。
?? 现在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殊的“层高”要加以特别的关注。当存在地下室的时候,“一层”的层高就是地下室顶板到一层顶板的高度,“地下室”的层高就是筏板上表面到地下室顶板的高度。
?? 但是,如果不存在下室的时候,计算“一层”的层高就不是如此简单的事情了。建筑图纸所标注的“一层”层高就是“从±0.000到一层顶板的高度”,但此时此刻,我们要计算“一层”层高,就不能采用这个高度,否则,我们在计算“一层”的柱纵筋长度和基础梁上的柱插筋长度时就会出错。正确的算法是:没有地下室时的“一层”层高,是“从筏板上表面到一层顶板的高度”。——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使用说明书》第4.28.2节中已作详细分析,并且画出了附图。读者可以在本网站的“下载专区”的“帮助下载”栏目,下载这本《使用说明书》。
?? 此外,“垂直尺寸”还表现在一些“标高”的标注上,例如,剪力墙洞口的中心标高标注为“-1.80”,就是说该洞口的中心标高比顶板标高(即顶板上表面)“低了1.80米”。
?? 还有,梁集中标注时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就是梁顶面的标高与现浇楼板顶面标高的高差。如果标注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0.100”,则表示梁顶比板顶“低0.100米”;如果此项标注缺省,则表示“梁顶与板顶一平”。
??
??04G101-1 40页注释1指出:除具体工程注有全高加密的柱以外,一至四级抗震等级的柱箍筋按本图设计加密区。
??但此图的名称却是抗震KZ、QZ、LZ箍筋加密区范围。
??
??我的问题是:
??1、对于构造、约束DZ、AZ、JZ、YZ、的箍筋是否加密?范围是不是按40页执行?这些柱纵筋连接构造是否也要按照36页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执行?
??
??2、45页注释5:在柱平法施工图中所注写的非抗震柱的箍筋间距,是指非搭接区的箍筋间距。这一说法是否适用于抗震KZ?
??
??3、抗震KZ柱纵筋采用绑扎搭接,在原有40页基础上再加上搭接范围内箍筋加密即可?
??
??4、如果施工图柱表没有给出加密区箍筋间距,且为机械连接,那么箍筋加密区的见距将如何执行?
??
??以上这些问题我有自己的一套理解,都是含含糊糊的,望CDF教授给指条明路,以免在以后的工作中犯错误,非常感谢你!!!
??
??既然你有自己的一套理解,不论含糊与否,以后都可以讲出来互相探讨,这也是提高自己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的一个有效的方法。
??1、从03G101-1图集来看,没有规定各类暗柱有箍筋加密一说。至于“端柱”,如果本身也充当“框架柱”使用的话,那么也应该执行“框架柱”箍筋加密的规定。
??2、“非抗震框架柱”没有抗震意义上的箍筋加密,本图集只给出“在绑扎搭接区的箍筋加密”。
??但是在“抗震框架柱”中,应该有抗震意义上的箍筋加密,所以,设计上必须明确给出箍筋的加密区间距和非加密区间距。
??3、抽象地说“纵筋搭接”,在搭接区是需要实行箍筋加密的。但是,就03G101-1图集第36页图左面第一图来说,实行“搭接”是行不通的。我曾经进行过测算,当框架柱纵筋为φ25时、层高4m的情况下,要做出该图规定方式的“搭接”是不可能的。所以,框架柱在较粗钢筋的时候,都不采用“绑扎搭接”,而此用机械连接和焊接连接。(顺便说一下,该页的“图1、图2、图3”只给出绑扎搭接方式的图例,对用户也是一种误导。)
??4、设计师应该在施工中明确给出箍筋的加密区间距和非加密区间距。对于“机械连接”,只是在“连接点”不需要进行箍筋加密,不等于整个框架柱不需要箍筋加密。
??
??请教尊敬的陈教授:04G101-4第25页的"有梁楼盖楼面板LB和屋面板WB钢筋构造"图中的"距梁角筋为1/2板筋间距"中是指"板负筋之分布筋"还是指"板上部贯通纵筋(即通长负筋)"?
??
??1、 04G101-4图集第25页上图所标注“距梁角筋为1/2板筋间距”指的是另一个方向上的板上部纵筋或下部纵筋,也就是“主筋”。——这就是说,定义了“第一根板纵筋的位置”。
??2、过去,人们都是采用“距离梁(混凝土)外侧50mm”布置第一根板纵筋。现在的规定似乎有了一点儿变化。——不过,变化应该是影响不大的。例如,当板纵筋间距为150mm时,现在的算法,“1/2板筋间距”为75mm;“老算法”,离开梁外皮50mm,而梁角筋的保护层为25mm,则第一根板纵筋离开梁角筋的距离也是75mm 。
??3、当然,当板纵筋间距为200mm时,现在的算法,“1/2板筋间距”为100mm;“老算法”,离开梁外皮50mm,而梁角筋的保护层为25mm,则第一根板纵筋离开梁角筋的距离是75mm 。——“现在的算法”到梁角筋的距离更大了一些。
??
??04G101-4第25页对板扣筋的直弯钩长度好像作了硬性规定,值为a=h-15,即板厚度-15保护层厚度,以后我们在钢筋工程量计算中是否就控照图集的规定来进行计算?请陈教授指教.谢谢.
??
??1、是的。就是按“板厚-1倍的保护层厚度”进行计算和施工。(让扣筋的腿直接站在模板上。)
??2、注意,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时,板保护层为20mm——04G101-4图集好像没有考虑到这个情况。就这个问题,我曾经和陈青来教授交换过意见:
??
??2005.1.20(CDF)请教青来教授:扣筋的“腿长”问题
??1、04G101-4图集第25页给出了扣筋“腿长”的计算公式:
??a = h - 15 (其中 h 为板厚)
??2、该计算公式是否应理解为
??a = h - 板保护层 ?
??因为,如果混凝土为“C20”,则应该是 a = h - 20
??3、以前在本论坛上争论了一阵的扣筋“腿长”问题似乎有了定论了。但是,青来教授能不能解释一下,
??为什么采用了 a = h - 板保护层 ?
??而不是 a = h - 2 * 板保护层 ?
??2005-1-24 21:24:18(qlchen):
??减一个保护层,扣筋支在底摸上,起支撑作用。如果再做细规定,可"隔一支一",中间一根弯钩5d。但这样太细,故未规定。规定宜细,但不宜过细,这也是一种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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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19:1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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