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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类] 本市侦破网游“外挂”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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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2:2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5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宣布破获一起网络游戏“外挂”案件。据介绍,这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侵犯互联网出版物著作权犯罪第一案,也是执法部门首次针对网游“外挂”进行刑事立案,并进行侦查和查处。目前该案两名主要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如果此案成功起诉,将成为首例进入司法程序的网络游戏外挂非法获利案。
“007”让作弊者战无不胜
本月上旬的一天,家住回龙观的谈某像往常一样下楼来准备上班。然而就在他准备打开车门的一瞬间,几名埋伏多时的侦查人员一拥而上……谈某也许不曾想到,他会因制售网络游戏“外挂”软件、侵犯互联网出版物著作权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今年2月,市经侦处接到《传奇三代》网络游戏(以下简称《传3》)中国大陆代理商——广州光通公司的报案。光通公司称,一家名为“北京国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利用网站非法传播《传3》游戏外挂牟取暴利,给光通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据光通公司介绍,向公安局经济侦查部门报案受到外挂侵害,在全国的网络游戏商中,他们是第一家。
“去年7月我们就发现了一个名为007的外挂网站,给玩家提供作弊功能,比如‘一剑必杀’,就是在一招之内使对手毙命;还可以不停补充血格,保证玩家战无不胜。”广州光通公司总裁助理王迁唐介绍说:“外挂给我们的游戏环境带来极大破坏,造成《传3》服务器时常瘫痪,玩家不能正常登录、常常卡机。我们经常接到玩家不能正常游戏的投诉电话,最多的时候,一天要接到几万个这样的电话。在007等网站上的外挂程序提供服务的9个月时间里,我们直接、间接损失接近1个亿。”
光通公司曾将情况反映到北京市版权局,版权局和市公安局对设置于北京的两台服务器当场查抄,并对服务器所有者做出了行政处罚。但很快,光通公司发现,和“007”同样内容的另外一个名为“008”的外挂网站很快又出现了,服务器也从北京移到了国内其它城市甚至美国。
光通公司还发现外挂网站号称其用户量已经达到30万人,据此猜测网站非法收入金额应该不小,可能涉嫌经济犯罪,由此把案子报到了经侦处。
一切都是虚拟的,除了钱
“刚接到报案时,我们还真挠头。我们还得首先搞清楚‘外挂’是什么。”经侦处侦查员介绍说。其实,“外挂”是一种程序软件,可以与合法出版的网络游戏程序挂接。简单说来,就是提供给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使用的“***”。玩家在游戏的同时使用外挂程序可以获得更多、更好的虚拟物品,并且“威力大增”。所以网络游戏世界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外挂”,并拥有大批使用者。而且游戏的人气越高,制作销售“外挂”程序的人也就越多。
犯罪嫌疑人谈某就自行开发出了一种《传3》“外挂”。谈某的“外挂”不是免费提供给玩家的,他们租用某网络服务公司两台服务器,私自设立“007智能传奇3G外挂”等网站,非法制作、销售游戏外挂点卡向玩家出售牟取暴利。收费标准为10元一个月、50元半年、80元一年、100元终生。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007、008等网站上所注明收费账户的开户人都是一个叫‘王亿梅’的人,但此人子虚乌有,开户所使用的身份证是伪造的。而且,外挂点卡的所有交易全部是在网络上完成,犯罪分子在与全国范围的点卡代理商以及服务器代理商进行联系时,都依靠QQ(网络即时通信工具)。所以,各种交易过程中,没有任何人见到过这些外挂制售者的庐山真面目。”侦查人员说。
一切都是虚拟的,除了“王亿梅”账户中飞涨的来自游戏玩家的金钱。“这是在网络、数字软件飞速发展时期出现的新型犯罪,在立案侦查过程中有很多新问题。”光是立案,就让侦查人员犯了愁:“我们总不能拿一个虚拟的人来立案吧。直到掌握实际线索后,此案才得以立案。”
新闻出版总署给出“尚方宝剑”
侦查人员得到的实际线索源自一名群众的举报,它让这场以“实”对“虚”的调查柳暗花明。线索表明,外挂制售者可能居住在回龙观地区。两个多月的侦查后,嫌疑人终于浮出水面。
嫌疑人谈某曾是国内最著名的杀毒软件公司的副总裁,从公司辞职后自办公司;嫌疑人沈某,谈某的大学同学,《传3》的游戏玩家,同时也是公司的网络部经理,业务核心,负责外挂软件的研发;嫌疑人刘某,谈某的妻子,负责公司财务和客服工作。通过1个多月的艰苦蹲守,民警摸清了嫌疑人的住所及两处办公地点。9月7日上午,3路民警同时行动,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谈某交代,虽然在以前的公司已经做到副总,但他并不甘心,最终放弃了为别人打工,转而自创公司。他解释,设计外挂软件,就是打擦边球,寻求原始积累。经初步查证,谈某等人通过非法经营《传3》外挂已至少获利百万余元。
另一方面,在没有刑事起诉先例的情况下,经侦处也积极向有关部门征询“外挂”违法性的相关认定。针对此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首次对外挂违法性做出认定,并明确了法规依据。
认定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网络游戏出版物《传3》的软件部分和动画形象部分分别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和美术作品。007网站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通过破坏《传3》中软件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进入其服务器系统,擅自修改其相关数据,使用《传3》的动画形象,并大量制作、销售《传3》外挂卡。这些行为违反《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一种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
新闻出版总署最终认定:《传3》“外挂”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传3》智能“外挂”等网络游戏外挂软件,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物。
采访中,办案人员还向记者讲述了这样的情况:当多位身着警服的侦查员准备进入谈某公司的时候,他们发现办公地点连门都没锁。“在屋里的工作人员见到我们又是吃惊,又是茫然。”
“这事儿公安局也会管啊?”当侦查员给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录口供时,他茫然地问道。更令人深思的是,王某在学校里念的还是法律专业。面对侦查人员,他犹犹豫豫地回答:“我以为这种事情是法律的灰色地带,是没人管的啊。”侦查员告诉记者:“公司里绝大部分人都抱有类似的想法,他们中很多人都是精通网络的人才,上班时跟一般的白领感觉没什么两样。”
王迁唐说,发现非法外挂后,光通公司曾与谈某取得过电话联系。“他们也说自己干着上不了台面的事情,而且因为担心被抓拒绝面谈。他们的办公地点也不挂牌。”王迁唐说:“但他们就是心存侥幸,不相信公安局会去管他们,更没想到可能会面临几年的铁窗生活。”
“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加强了打击力度。这个案件具有很强的警示、震慑作用,可以使一些人改变模糊观念。”王迁唐说。侦办此案的侦查员认为:“这个案子将为打击该类犯罪提供很多借鉴。”
目前,犯罪嫌疑人谈某、沈某二人已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刘某因身体健康原因被取保候审,现正对3人做进一步审查。待侦查终结后,该案将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法律专家介绍,根据《刑法》规定,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本案嫌疑人有可能面临5年以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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