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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 北京男方陪产假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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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03: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北京市男方陪产假有多少天?陪产假是女方在生育期间,由男方享受的陪伴女方的假期。根据北京计生条例的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可以多享受30天奖励假,但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为您详细介绍。
          北京市男方陪产假是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根据上述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可以享受98天产假,奖励假30天,但是若用人单位同意,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这个也可以视为是男方的陪产假。但是若30天奖励假已经由女方享受了,则男方不可以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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