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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信] 匿名检举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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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1 10: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匿名检举信范文
  写信举报也叫信函举报,就是举报人把要举报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邮寄给有关部门的一种方式。这是目前群众举报最常用的方式。而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具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如有的举报人在举报信中不写自己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而只是写上“部分党员”、“部分职工”、“部分群众”或“正义”、“发威”等化名;有的举报人在拨打举报电话时,也使用一些无法与其联系的化名或假名,这些都属于匿名举报。
【范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xxx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要离职,特别向闵经理反应南海万科广场的情况,现在检举项目部负责人,他们俩为了谋取不正当收益,结党营私,偷取工地材料和电缆进行变卖,无视公司的财产中饱私囊,严重损坏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其行为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1、去年5月份项目负责人因为一句话手提钢管追着本部门的一名安全员狠打;
  2、20xx年12月,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部的电缆偷出变卖,获取3600多元;
  3、20xx年至今,项目负责人安排老乡和关系亲近的人,在上夜班时将工地材料偷出积攒,后叫来一辆牌照为:粤E8K346的货车将积攒的物品运走卖出。
  由于不忍心他们再侵害公司的利益,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特检举并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给予重视,彻查此事,坚决遏制这种行为不再出现在南海万科!
  
【范文二】
尊敬的省、州、县各级纪检委领导:
  xx省xxxxX县民政局局长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普布才仁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普布才仁,男,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自20xx年初担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
  一、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没有同民政局的任何党组成员和干部商量私自贩卖民政局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省厅配给的一辆猎豹系列越野车以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其妻子的表哥次成和将民政局固定资产土地一亩多以27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个体户阿吾切。)
  二、普布才仁购买了一辆价值46万元的丰田霸道汽车。而根据xx省干部配车标准的相关规定其配车标准为20万元以下,普布才仁已超过标准26万元多。
  三、普布才仁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治多县民政局的资产,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福特系轿车借给其朋友宗金才使用,其亲属在使用期间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产生一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普多才仁再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手中党给的权利报销了这笔费用。
  四、普布才仁为了挪用公款的方便,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没用任何的会议形式通过会计私自驱逐出其工作岗位。
  五、普布才仁不仅仅经济上存在严重犯罪事实,在生活作风上也存在问题,在任职期间与单位的已婚女干部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的丈夫索南东周因为气不过与普布才仁在十八大期间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治多县很多群众对被举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附: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的区别
  实名举报一般是事实清楚,把握性大,实名举报有关部门一般都会认真调查,因为实名举报调查起来比较容易。匿名举报则不然,匿名举报一般部门都不会认真处理,基本上等于没举报,但是网络上举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公开,这也是一种很好的举报方式。
  政府提倡实名举报,原国家能源局刘铁男就是被实名举报的。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实名举报是很有力度的。 实名举报增多,说明社会风气好转,民众责任心强,觉悟高;说明人们对反腐的积极性提高了,信心增强了。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从中不难看出实名举报对反腐的助推作用,看到反腐的希望。  
  我们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发动群众也是我们经常采用的工作方式。鼓励、提倡和奖励实名举报,就是发动群众反腐败的一种好办法。从白银市的经验看,采用经济手段鼓励举报,查处腐败,效果很好,说明这种办法是可行的。鼓励实名举报,并不是不要匿名举报。实名和匿名,只是举报的不同形式,目的都是为了把腐败分子揪出来。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是因为实名举报 至少有三个好处:一是线索清晰,可查性强,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成本。二是方便纪检监察部门和举报人及时沟通,有利于案件查处。三是可以避免有人借举报之名,行诬陷之实,保证举报的真实性。所以,实名举报不管对举报人、被举报人还是纪委监察部门都有好处,是对三方负责的行为。  
  举报,在法律上被形容为一种“危险的权利和义务”,而实名举报的危险性就更大。如果举报人承担了风险,履行了义务,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享受到应得的利益,那么对举报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对实名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不仅是一个物质激励的问题,实际上也是一种风险补偿。  
  有人提出,重奖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到底划不划算,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挖出一个腐败分子,不仅可以避免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还可以维护和提高党委、政府的威信。奖给实名举报有功者的奖金,只是腐败分子侵吞的巨额财产中的极小部分,与取得的效果相比,这个奖励还是很值的。  
  一般来说,腐败分子手中多少都有些权力,他们关系密织,“耳聪目明”,一旦知道了举报人的身份,就会利用各种手段,给举报者制造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让举报者防不胜防,不得安生。为什么有相当一部分举报者不愿意署实名,就是有所惧怕,怕“穿小鞋”,怕举报行为泄露后遭到打击报复,这种担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举报人的信心是举报制度的生命线。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制定严格的保密办法,杜绝泄密,防止打击报复,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不然,举报者的信心就会受到致命的打击,举报制度的生命线就会被掐断。  
  实名举报是发动群众进行反腐斗争的有效手段,它对反腐斗争的助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一定要加强正面引导,做好保密和保护工作,让举报人坚定信心,抛开顾虑,大胆举报,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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