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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 反对家庭暴力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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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9 16:3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演讲稿:关爱女性,向家庭暴力说不!
                                                                                                每当我看见一对对新人接过结婚证时,那洋溢着幸福的笑脸;每当我看见孩子在父母的指引下放飞风筝时那快乐的劲儿;每当我想象到华灯初上、万家团圆时那温馨的画面,我不禁会想:世界是如此的美好,生活是如此的安详……
可是,你听:黑暗中,有人在哭泣,有人在呼喊,有人在痛苦地呻吟!家庭暴力!又是家庭暴力在大呈淫威!那高高举起的拳头,伤害的岂止是一个柔弱的女子,还有那可怜的孩子、还有原本温馨的家庭,一切美好的东西也将会随之灰飞烟灭!
或许,有人会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劝和不劝离是千年古训。床头打架床尾和,夫妻之间吵吵架动个手很正常。正如有名中年妇女,因出嫁前便随父母信奉了基督教,婚后仍然坚持要每周去做礼拜。她的丈夫竟然为此而每周对她拳打脚踢常达十余年。丈夫的信条是,只要打的你见不得人了,你就不会出去做礼拜了。该妇女有时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回娘家,但娘家的人总是在其丈夫上门求告一两次,就劝女的回去好好过日子。现在这名中年妇女精神状态已接近痴傻,而他的丈夫却从来没有受到过应有的处罚。因为周边的人认为他只是为了守住妻子,有此举动无可厚非。正是社会上,这种所谓符合常理的判断标准和宽容,才使得很多男人如此地肆无忌惮,无法无天!试问:夫妻间的这种野蛮专制的爱、弥漫着血腥的爱,仅仅因为顶着爱的名义,所以我们女性就该欣然接受吗?答案肯定是“不”。
曾经有不少人问我:全市有那么多老公打老婆的事,你们妇联管得过来吗?!”是呵,我们市妇联总共才7名工作人员,的确能力有限。但是,请不要忘记,营造和谐家庭,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的神圣职责!不是我们一个部门、一个群团所能独立完成的社会使命!
所以,我们一直在倡议:希望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男性同胞,多尊重妇女、多爱护妻儿;夫妻之间多沟通,多包容。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把坚硬的拳头转变为温暖的大手,牢牢握住妻儿的手,牢牢握住幸福的生活。我们的妇女姐妹一定要自立、自强,以作为赢地位;争做优雅自信、聪慧明礼的新时代女性,面对家庭暴力,学会自助自救,绝不姑息忍耐!
我们也一直在努力,通过争创“文明和谐家庭”、“平安家庭”活动,让我们的家庭成员文明素质更高些、法律意识更强些、家庭关系更和些、家庭暴力更少一些!
而今,“拒绝家庭暴力牵手幸福生活”承诺书已经面向每对新婚夫妇发放签署;反家庭暴力热线“110”24小时接处警;家庭暴力受理点已在各个派出所设立;妇女维权服务中心热心接待投诉来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随时待命援助。社会化反家庭暴力网络已经初步形成。我们也有信心,在未来把家庭暴力拒之门外,从女性“零忍耐”实现社会“零暴力”!而你,还在等什么呢?请伸出双手,和我一起共筑这反家暴的万里长城,一起向家庭暴力大声的喊出“不”!
                                                                                                2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情况,交流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经验,重点部署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这对全面推进全市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讲一些情况和意见。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各级妇联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等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家庭平安,维护了社会稳定。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家庭暴力纠纷警情1000余起,直接调处800余起,依法处理112起,及时解救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230人次;共立各类案件28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2人。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110”报警处置为抓手,推进机构网络建设。全市公安机关依托“110”报警服务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等一线单位,构建了覆盖全区域、涵盖全时段的反家庭暴力处置网络。二是以规范执法为抓手,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立足岗位职能,围绕家庭暴力处置工作流程,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健全完善了家庭暴力警情处置、现场调查、治安调解等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明晰、流转顺畅的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体系。三是以学习培训为抓手,推进能力素质建设。围绕公安机关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各地相继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轮值轮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民警学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相关政策法律、处置技巧和工作规范。
虽然公安机关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法律保护的缺失、社区防治的缺位和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抓紧抓实,常抓不懈。下面,我就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做好反对家庭暴力工作再提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家庭暴力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它不仅破坏了家庭的和谐,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而且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安宁和进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站在全面建设“四个xx”的高度,充分挥职能作用,妥善处置婚姻家庭矛盾,积极预防和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将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性排查化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家庭暴力处置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健全完善家庭暴力处置工作机制。当前,要重点强化四个环节的工作:一要强化接处警流程。要充分利用家庭暴力投诉举报网络,切实做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第一道关卡。二要强化调查取证。要切实把握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综合采取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全面搜集固定家庭暴力现场证据。三要强化治安调解。要牢固确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建立调解工作标准,改进调解工作方法,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力争将事端化解在前期,化解在萌芽状态。四要强化查处打击。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查处打击,使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三、把握工作重点,全面组织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部署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滨湖分局开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试点工作,实践证明这项制度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起到了良好的缓解作用。日前,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妇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制定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全面部署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告诫要有度。要认真把握好家庭暴力告诫书发放范围和条件,真正领会告诫书发放的目的和意义,既要防止不讲原则、多发滥发,又要防止瞻前顾后、少发不发。二是执行要到位。告诫过程就是对家庭暴力施暴者的教育过程,各地在贯彻执行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民警对施暴者进行当面告诫,必要时可以采取邮寄或者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确保告诫到位。三是程序要规范。在贯彻执行中要严格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做到严谨调查取证、严格审批流程、严密档案管理,确保告诫工作规范有序。
四、密切部门协作,不断提升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整体合力。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要密切三个方面的协作:一要密切与妇联组织的协作。要主动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报警投诉、联合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流通渠道,搭建联动平台,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分工负责、相互联动的工作格局。二要密切与检法部门的协作。对执行告诫制度存在异议的,要主动与检法部门沟通协调,严防以告诫代替行政或刑事处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主动邀请检法部门提前介入,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三要密切警种部门的协作。公安派出所是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主体,社区民警要及时掌握辖区家庭暴力案事件情况,积极配合接处警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具体承担告诫制度的实施。相关警种部门在110接处警、案件侦办、纠纷调解等工作中发现的家庭暴力线索,要及时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督促并支持派出所及社区民警依法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整体战斗力。
同志们,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部署精神,全力做好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为建设“四个xx”,实现“第二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3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无锡市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推广滨湖区反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成功做法,交流各部门在维护妇女人身权益方面的特色工作,本次会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市委政法委书记陈金虎亲自到会还将作重要讲话,必将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机制,促进家庭和谐,创建平安无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妇联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是妇联工作的重要领域,倡导家庭美德、创建平安家庭、化解家庭矛盾、反对家庭暴力是妇联工作的重要内容。刘延东副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全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要依法保障妇女权益,要高度重视侵害妇女权益问题,运用法律武器,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彰显公平正义。

针对妇女儿童来访求助中反映出来的家庭暴力屡禁不止并呈逐年上升的问题,多年来,市妇联始终坚持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开展婚姻家庭工作的切入点,作为维护妇女人身权益的重要抓手,作为创建平安和谐无锡的基础工作,紧紧围绕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倾向性问题,协同各部门开展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逐步构建起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政策法规支撑保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妇联组织协调推进,社区家庭积极参与的反对家庭暴力的工作格局,具体表现在:

一、逐年推进,“反家暴”的联动格局初步形成

多年来,无锡市妇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注重在政策制定、修改中充分体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相关内容,实现从源头上防治家庭暴力。20XX年市委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意见》,把反对家庭暴力提升到关系社会稳定的高度,从“处理家务纠纷”的层面提升到政府职责社会责任的层面,明确了相关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应当承担的任务。20XX年,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共同推进家庭暴力人身保护民事裁定制度,有效维护了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市妇联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启动家暴告诫制度的探索,最近正式出台了《无锡

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形成了源头预防、事中干预、事后调解、司法鉴定、心理疏导等一系列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和工作机制。

二、各方联动,多部门的合作机制框架日趋完善

公安建立规范的接处警机制。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在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共建立700多个“家庭暴力投诉站”,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对社区范围的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意见》出台后,市公安局积极承担反家暴主力军角色,主动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培训到位,确保每个民警熟悉法条。二是流程普及到位。确保基层民警规范化处置家暴。三是信息管控到位。将家暴信息纳入公安社区警务工作平台,确保动态了解全市家暴情况。

法院检察院建立司法保护机制。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分别承担家庭暴力证据认定角色,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探索合理采信未成年子女证言,并将视情节轻重,判决施暴者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基层法院联合成立家事审判巡回法庭和婚姻家庭合议庭,专职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

司法建立人民调解机制。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作为专业调解纳入人民调解大格局。20XX年成立无锡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县两级全部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依托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设置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列入大调解格局之中。

妇联在各地建立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机制。目前全市有3家反家暴妇女庇护中心,3家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为家庭暴力中的受害成员提供及时的帮助。市妇联把做好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作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为服务理念,以“妇女维权服务中心”及社区婚姻家庭调解室为服务阵地,以“和谐家庭社区行”和“平安家庭”创建为活动载体,多方位提供婚姻家庭的调解指导服务。各级妇联通过全市、县(区)、镇、村四级信访网络、12338妇女维权热线,多方位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提高了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注重宣传,全社会“反家暴”的氛围日渐浓郁

重视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强化新闻媒体对妇女儿童侵权现象和行为的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等阵地,编印反家暴读本免费送进社区和家庭。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广场咨询宣传活动。抓住大案要案,引发社会关注谴责,引起家庭警示警戒,引导妇女自我保护。

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各级妇联对一切危害妇女儿童安全、摧残妇女儿童健康、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表示“零容忍”。市妇联采取积极的措施推动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有效措施的出台。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因为立法的不足、社会的宽容、受害者的软弱等原因,家庭暴力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普遍存在,一些妇女和儿童仍生活在家庭暴力的阴影里,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宣传,告诫,制止。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历史时期,这也是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的特殊时期。我市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情况总体良好,但仍然处在案件高发期、情况复杂期和社会矛盾多发期,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较多,综合治理的任务依然艰巨。家庭是社会的基石,没有健康文明的家庭关系,就没有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家庭暴力具有社会隐蔽性,行为反复性,后果严重性等特点,家庭暴力的侵犯对象是家庭中的弱者。我们要站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站在尊重和保护公民人权、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做实事、办好事的角度,把握新形势下维权维稳工作的态势,切实增强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婚姻家庭纠纷的源头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

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可以源头有效预防家庭暴力。要深化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培育引导。要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丰富创建内容,拓展创建平台,务实创建举措,注重创建过程,提升创建成效,引导家庭关系更加和睦,家庭成员更加友爱。要积极倡导平等友爱的家庭美德,培育宣传幸福家庭典范,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家庭主动参与,构建和睦家庭关系,争创平安幸福家庭,共促社会和谐稳定。要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基层普遍建立的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队伍的作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了解掌握婚姻家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究纠纷产生的潜在因素及对策,及早介入,及时处理,有效预防和制止纠纷升级。要切实发挥基层妇女维权站、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作用,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便捷热情的咨询、疏导和调解等服务。要规范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要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在管理、教育、调解、疏导、督促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各地普遍建立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要着力强化调解规范,进一步严格调解员上岗、调解书制定、调解协议履行,促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要进一步提升调解质量,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炼、创新调解方法和途径,找准纠纷焦点,攻克化解难点,巧用结合点,努力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源头消除家庭暴力发生的隐患。

(三)认真实施告诫办法,巩固扩大反家暴工作成果

反家暴工作要立足于预防和法治相结合,需要有法律的强制力作后盾。公安机关是反家暴工作的主力军,基层派出所是家暴处理第一道防线,要重视遭受家庭暴力侵害者的投诉,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严格按照告诫《办法》精神开展。对前一阶段开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研究建立反家暴信息共享机制、重大家暴案件研判机制、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具体工作中辅之以跟踪教育、回访服务和调解处理,更好地提高告诫制度的实际社会效果。各级妇联要认真履职,以高度的责任意识,用耐心、细心、热心、诚心做好“娘家人”工作,为维护妇女权益、建设平安家庭、构建和谐无锡做出积极的贡献!

“家和万事兴,家旺国太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权利。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营造没有暴力的家庭氛围,为创造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为谱写中国梦的平安幸福的无锡篇章奉献我们最大的智慧和努力!谢谢大家。
                                                                                                4张波在反家庭暴力高层倡导会议上的发言
                                                                                                近年来,江苏省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和谐婚姻?幸福家庭”创建作为平安江苏、法制江苏建设的重要内容,相继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家暴伤情鉴定、婚姻纠纷调解、人身保护裁定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全社会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反家暴工作格局。但是,由于家暴行为的隐蔽性、对象的特殊性和手段的多样性,家庭暴力问题始终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难题。20XX年以来,我们按照“关口前移、积极干预”的理念,联合省妇联和省法院、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充分利用公安机关24小时为民服务的机构网络,积极构建防治家庭暴力的第一道法治屏障。这项制度的实施,得到了中央和我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孟建柱、彭佩云及我省罗志军、李小敏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表扬。下面,我简要汇报四个方面的情况:

一、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在我省妇联组织的积极倡导、公安机关的具体实施下,经过试点逐步推开的一项探索实践。20XX年11月,省妇联主动提议并商请省公安厅在全省选定了18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地区,尝试通过书面形式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告诫,省妇联、省公安厅为此还联合组织了专题培训,开展了专题调研,与法律专家座谈告诫制度的法律依据和性质定位,与试点地区派出所民警探讨告诫制度的流程和规范,并实地考察了告诫书对施暴者教育与震慑的实际作用。试点期间,南京、苏州两市还专门制定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具体操作办法。20XX年7月,省公安厅会同省法院、检察院、妇联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苏公通[20XX]244号),并召开全省会议进行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和全国妇联原副主席甄砚出席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秦军副厅长就公安机关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了专题部署。

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基于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职能的行政指导,是对施暴者采取建议和告知、劝诫等方式促使其停止家庭暴力行为的非强制性措施。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是把握好性质定位。我们按照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结合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职能,灵活运用非强制手段,积极干预并有效处置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我们采取书面形式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告诫,前提是对施暴者进行过法制教育并取得当事双方认可,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但是,为了提高告诫书的教育震慑作用,我们在实施办法中强调,人民法院在受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时,告诫书可以直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使用,从而提高了告诫的法律地位。
二是把握好实施原则。告诫书的发放对象是违反法律法规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施暴者。实践中,我们要求民警坚持适度告诫、程序规范和违规处罚的原则,认真把握告诫书发放范围和条件,真正领会告诫书发放的目的和意义,严格按照规范执法的标准组织实施。对于施暴者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打击,防止以告诫代替行政或刑事处罚。
三是把握好操作规范。我们按照公安机关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精心设计工作流程,注重抓好先期处警、调查取证和现场告诫三个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暴力警情的处置程序、调查取证和现场告诫要求,确保规范有序实施。
四是把握好整体协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施办法中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和妇联组织在实施告诫制度中的职责任务,特别规定了妇联组织在告诫后的回访程序,和公安机关警种部门间线索移交、信息反馈、联络协调等工作要求,推动形成家庭暴力防治合力。

三、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对不构成行政处罚的家暴行为无法干预的难题,对防止家暴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突出表现在:
一是反家暴的社会意识进一步增强。家暴受害者勇于走出“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圈子,在遭遇家暴时,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者到街道、妇联寻求救助。处警民警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显提升,能够充分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对家暴行为进行干预。妇联组织也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对接,在对受害人进行劝慰安抚的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受害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对施暴者的教育震慑作用进一步增强。通过对施暴者的书面告诫和现场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施暴行为给家庭带来的伤害,并感到再次施暴将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制度实施一年多来,仅南京、苏州、南通3市就发放告诫书753份,据南京市对发放的438份告诫书家庭进行回访调查,均未发生二次施暴行为。今年以来,我省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家庭暴力警情1.7万余起,较去年同期下降了7.6%,下降幅度并不算大,个别地区甚至警情还有所上升,这主要是由于实施家暴告诫制度后受害者主动报警求助的意识在逐步提高。
三是对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在家暴警情的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进一步重视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维护,除了做好接处警记录、伤情照片、笔录材料、调解协议书、伤情鉴定书等文本证据收集外,还依托处警民警配备的执法记录仪,对处置现场进行实时录音录像,采集现场最原始、最真实的影音资料,为受害人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最直接的证据支持。

四、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实施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不断改进并健全完善。当前,主要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法律保障欠缺的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也散见于宪法、刑法、婚姻法等多部法律中,没有哪一部法律对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给予明确支持。二是民警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由于部分基层民警经验不足,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界定不准,在处置家庭暴力警情时畏手畏脚,不敢管、不会管,致使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在个别地区推进的成效还不够明显。虽然存在这些问题,但我们认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为一种行政指导是可行的,是符合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精神要求的,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惩教结合的社会治理理念。下一步,我们将探索用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规范家庭暴力告诫的程序,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民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推动我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深入实施。在此,我们也呼吁有关部门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写入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尽快从法律层面上保障和促进这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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