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宿舍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检查工作。
e. 出现突发事件、刑事或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时处置、及时报警,注意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5. 在宿管科领导下,对本宿舍区域卫生实施检查、督促、管理。
6. 负责本宿舍区域物品管理工作:
a. 负责宿舍物品、设施报修的登记、上报工作;对于宿舍内损坏物品需及时书面报总务处维修。
b. 负责本宿舍区域内财产理赔工作;所有报修物品,凡人为损坏、丢失的宿舍物品、设施,按学校规定赔偿,赔款缴学校财务。拒不赔偿的,报学校处理。
c. 负责本宿舍区域内财产(家具、设施等)的管理,建立财产登记帐本,每学期未向后勤处报告财产核查、拟报损(废)情况。
d. 负责毕业或离校学生的退宿检查等工作。
7.学生宿舍区纪律、行为进行管理,对违反宿舍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宿管科
毕节市层台中学
2010年10月10日
3寝室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工作部署,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的安全操作规程。
2.每期住宿前对宿舍电源线路、插座,走廊、楼梯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登记造册,发现有安全隐患需上报维修,确保幼儿宿舍安全。
3.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工作。教育幼儿讲究卫生,注意安全,爱护公物,实行一人一床定位管理。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被褥,午睡和夜间睡眠时多加巡视,注意纠正幼儿的不良睡姿,及时解尿、抹汗和盖被。每天及时统计幼儿人数。
4.经常观察幼儿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病情及时报告医务人员。班上发现有传染病要及时对被褥、寝室用具进行消毒。
5.每天幼儿起床后整理清洁好睡房,下午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熄电源。
6.定期换洗被褥、枕套、桌布、窗帘等物,严防传染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