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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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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23:5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会议室功能,进一步规范会议室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各类会议正常召开,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会议室(包括局十楼会议室、数字中心会议室、二楼会议室)由市局统一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具体调度。会议室涉及使用的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与调试。其中局十楼会议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数字中心会议室由数字中心负责,二楼会议室由市容支队和规划支队共同负责。
  第二条 为了避免会议时间发生冲突,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率,各部门的工作例会安排,应当抄告局办公室统一备案。如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等,需用会议室,在会议确定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将会议事项、参会人员等情况,及时报送局办备案,以便统一安排。
  第三条 会议室使用遵循领导优先,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四条 如需使用会议室设备,应提前说明,以备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部门牵头召开的会议,席卡、会务用品(如:茶叶、投影设备、音响等)及会务服务,由部门具体负责;市领导出席的会议、或全局性会议,会务服务等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配合协助。
  第五条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 会后使用部门及时关闭投影仪、空调,桌椅及时归位,确保各种电器断电、门窗关闭,室内干净整洁。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办公室,以便及时修理。
  第七条 未备案使用会议室,出现会议冲突的,由其自行协调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会议室,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稳妥推进会议系统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议室设备应由其会议室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向各行信息中心报告并维修。
  第二条、会议室管理员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对相关设备进行常规检查清理工作。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应按规定程序对相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条、会议室只能由系统管理员操作,严禁其他无关人员操作。
  第四条、会议召开前,主办方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一)拟定议题议程;
  (二)确定主持人、报告人、记录人、参会人员、需要共享或讨论的文件以及会议时间、程序等;
  (三)提前一天通知参会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各参会单位接到会议召开的通知后,必须在会议开始前2小时调试好系统,保证所需仪器设备提前到位,保障网络传输效果稳定正常。
  第六条、主会场在会前半小时开始对各分会场进行点名登记,并将结果上报会议主持人;对没有准时登陆系统的分会场,将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参会人员应提前到会,因故中途离场的领导同志应发送消息至会议主持人。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在会前和会中必须按正确的方法操作,会议中严禁插拔话筒电源、关闭终端电源等非法操作。会议召开期间,管理人员要保证随时有人监控,确保会议正常进行。管理人员还要作好有关工作,组织参会,保持会场安静,将随身通讯工具置于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得在镜头前走动,不得随意离开会场。当会场不需要发言时,将麦克风置于静音状态。作为分会场,在召开会议期间,在主会场呼叫时应迅速回应,不得与其他分会场互相呼叫。会议室管理人员,要做好会议室内的资产管理,严格按有关规程管理维护设备。
  第八条、参会人员均应保持良好的会风,不得通过语聊、发送信息等方式打断或干扰他人的发言,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爱护设施,不准擅自调动设备。
  第九条、各分会场未得到主会场允许,不得擅自退出系统。会议结束后,各分会场应及时将会议效果上报各行信息中心。主会场、每个分会场都应准备《会议室使用情况登记薄》,用于记录会议室使用情况及运行状态(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召集单位、参加人员及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等)。《会议室使用情况登记薄》由系统管理员本人填写并签名。
  第十条会议召集者对会议内容秘密事项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参会人员及记录员对会议内容秘密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学校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学院会议室是接待上级领导及召开各种会议的场所,为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会议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使用管理,由保洁公司负责卫生清扫。
  二、凡以学校名义接待外来客人以及召开的相关会议,由党政办统筹安排,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会场布置、音响设备的调试、茶水和水果的购买、摄像及录音等要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三、凡学校领导召集的系(院、部)、处(室)专门会议,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时间,承办部门应提前一天到党政办公室办理会议室使用申请登记手续,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并及时领取和交还会议室钥匙。
  四、凡各系(院、部)、处(室)召集的小型会议或活动,承办部门应提前到党政办公室办理申请登记,并及时领取和交还会议室钥匙。若预定的会议安排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大会议发生冲突,以学校的会议优先。
  五、会议室严禁吸烟,特殊会议及活动除外。
  六、借用单位要爱护会议室的一切公共设施,在使用仪器设备时,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借用单位负责;使用结束后,要认真检查各类仪器的开关、照明及设施的使用情况,无异常情况后,关闭门窗,将钥匙交回党政办公室。
  七、会议室实行“一会一清扫”制度。每次会议结束后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舒适,借用单位应及时将桌椅摆放整齐,保洁公司将卫生彻底打扫干净,使会议室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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