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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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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23:5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化验室的环境、安全、仪器设备及化验人员的相关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工艺小试/中心化验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规定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危化品操作专业培训与考核,合格后上岗。化验室实验时一般应有二个工作人员在场。
  4、环境管理
  化验室要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验室内不准饮食、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严禁个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 对水、电、气、火源及油料应专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化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5.2 化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化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5.3 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
  5.4 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任何设施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
  5.5 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5.6 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摆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和气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5.7 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
  5.8 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验、试验管理
  6.1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2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3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6.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及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6.5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需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6.6 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签名。
  7、试验、化验等仪器设备管理
  7.1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7.2 化验室内部设备借用,需向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并注明用途、归还日期。化验室仪器设备外借,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要按期归还,经化验室检测确认正常后方能办理归还手续。
  7.3 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报知部门负责人。
  7.4 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7.5 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8、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术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篇: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1.化验人员应佩戴齐全劳保品、手套、口罩、眼镜等。
  2.使用色谱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启,关闭。
  3.开启钢瓶时,严禁用带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有明火。
  5.色谱气路系统,试漏严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试剂药瓶,要有标签,避免发生混用。
  7.一切剧毒药品应在严密坚固的瓶内封装,专人保管,禁止用纸包装和外流。
  8.稀释浓硫酸或溶解固体氢氧化钠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同时以玻璃棒不断搅拌,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剧腐蚀药品,如:硫酸、强碱、浓氨水、双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时,禁止与皮肤接触,使用重铬酸钾严禁用手接触,操作后要及时洗手。
  10.易燃药品如:低沸点的苯、醇等应于低温、避光保管。
  11.严禁试剂入口,用鼻子闻气时,应以手招嗅。
  12.回流或蒸馏分析所用的水冷却管,先通水后加热。
  13.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棒时,需戴手套,垫布折断。
  14.着火点太低的药品及有升华腐蚀性药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间起化学作用的药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内烘烤。
  16.严禁在化验室内烘烤食品,衣袜等物。
  17.使用电器应用电笔试点,如发现水浴、调压器、电炉、水分测定器等漏电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18.电线或电阻丝上不要滴上酸碱或其它有腐蚀性药品,如果滴上,立即停电,经处理后方能进行使用。
  19.DMF、C10 蒸馏分析时,如发现分层或异象,判断为含水时,应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 电器、油类发生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21. 废液、废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计损坏后,水银要及时处理净,不得用手接触。
  22. 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盘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23.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24. 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丙酮、浓盐酸)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5. 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26. 蒸馏可燃气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运行情况。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2. 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3. 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4. 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5. 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仓库禁止烟火。
  6. 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时限量领用。
  三、设备安全管理(钢瓶使用)
  1. 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 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3. 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
  4. 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5. 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6.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5MPa的余压,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室外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四、灭火、急救与事故处理
  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 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2. 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3. 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近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6.污染物接触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三篇: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液、特定化学物质操作实验,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化学药品所有过程中需穿鞋子。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实验禁止储藏在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内。
  三、药品领用、储存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必须遵守操作守则、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药品。
  3、领取药品时,应看清楚药品危害标识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害性药品必须要在特殊排烟柜机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化学药品必须放置于具有抽气装置的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的化学药品必须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7、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废弃药液、过期药液、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列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和照明线共用,谨防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内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发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使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丝替代,室内照明用具保持问顾客用状态。
  4、实验室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进行检查。
  5、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
  6、手上有水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应电)。
  7、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他防护罩。
  9、电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0、如电气设备无接地设施,勿使用。以免产生感应电或漏电。
  11、作业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气等,安全后方可锁门。
  五、环境卫生
  1、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2、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在指定场所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须保持清洁。
  5、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6、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随时捡拾地上垃圾,保持实验室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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