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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2015年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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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0 23:0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2015年,在总会法律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会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部紧紧围绕会里“围绕中心,立足企业,发挥优势,有所作为”的四项要求,结合济南市政府“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在工作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做好各项商事法律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思想政治学习情况
  按照建设文明机关的要求,加强部门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建设。坚持集体学习和平时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会里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领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跟时代发展,强化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一时间学习了习近平等领导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各类思想道德方面理论著作和法规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将其运用到工作中去。保持学习连续性,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学会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工作。通过学习,理论水平不断提高,思想作风明显改善,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出证认证业务
  继续做好一般原产地证、涉外商业单据认证、国际商事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各项工作。2015年,办理原产地证明书等各类商业文件涉及货物出口金额约15亿美金。新增注册企业近90家,完成CA数字证书注册企业66家,启用电子原产地证书(ECO)签证企业17家,出口产品主要以机电设备、钢铁制品、汽车、化工产品、纺织服装为主,农产品、轻工业产品出口比重较小。出口市场进一步多元化,南亚、东盟、中东、北美等传统市场进一步稳固,南美洲作为新兴市场增长较快,北美、南美、东盟三个地区约占我市出口总值的60%。
  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扩建“办证企业QQ群”。随着注册企业数量的增加,原有的业务1群(群容量为200人)已经不能满足现有工作的需求,我部于2015年3月份新建了业务2群(群容量为500人),截至目前两个群企业达到了300余家,群咨询量约为2万次,“业务群”的充分利用,为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受到广大企业一致好评。
  做好CA数字证书工作。按照总会要求,我部于去年9月份起向注册企业推广使用CA数字证书,2015年完成了CA数字证书注册企业66家(目前,累计完成CA数字证书注册企业136家),数字证书的启用,在网络签证的便捷性和保障企业信息及数据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企业普遍反映良好。
  积极推行电子原产地证书(ECO)工作。ECO是利用网络传输、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技术将原产地证签发流程电子化的新型签证工作模式。ECO技术的采用,促进了国际贸易便利化发展。按照总会的要求,加强电子原产地证书ECO的宣传,力求宣传到位、解释到位、服务到位。4月28日,我部为中国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发首份电子原产地证书。为进一步宣传推动电子原产地证(ECO)签证工作,我部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电子原产地证(ECO)推介会,会议特邀广州市尊网商通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片区总负责人参加。截至目前,我会启用电子原产地证(ECO)的企业已达17家,ECO出证量约占原产地证出证总量的40%,ECO出证金额占原产地证出证总金额的65%。企业普遍反应启用ECO之后方便快捷,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综合成本。下一步,我们着重从以下两方面做好ECO签证系统开展工作,一是扩大宣传,使更多的企业了解ECO电子原产地证的优势。二是突出ECO签证系统使用企业的跟踪服务,全方位保障我会的ECO电子原产地证企业用户使用ECO签证系统,及时解决启用ECO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大力度促进ECO签证系统的顺利推广。
  做好代办优惠原产地证书工作。我会就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业务一事一直与总会进行沟通。目前贸促总会只取得部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办理权限(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FORME等尚无权办理)。下一步随着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自贸区协定的增多和贸促总会优惠原产地证办理权限的增加,总会将考虑扩大授权。现阶段,我会积极与总会沟通,获权以我会代办、总会审证中心出证的方式为我市企业办理这项业务。在工作中,积极向企业宣传优惠原产地证的优势,深度挖掘潜在客户。截至目前,为注册企业代办了“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协定”、“亚太贸易协定”等项下商品的优惠原产地证,减免进口国关税累计75000多美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扩大宣传并及时与总会保持联系,在代办工作中积累办理经验,为今后总会授权做好准备。
  做好注册企业年度年审工作。为规范出证认证各项业务办理流程,掌握注册企业相关信息变动情况,我部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对出证认证注册企业进行了年度年审。通过年审,加强了对我会注册企业的管理。
  做好企业培训工作。2015年12月,我会举办出证认证培训会议,对2015年新注册企业、启用电子原产地证(ECO)企业的手签员及相关区县贸促支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出证认证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会出证认证工作,提高了企业申办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ATA单证册业务
  从去年起,在会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部就开始了这一业务的拓展工作,并为开展该业务做了充分准备。今年年初我会向总会法律部提交了申请授权签发ATA单证册业务的请示。2015年以来,我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向前来办理出证认证业务的企业发放业务宣传资料并利用培训会、展览会及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努力积累办理经验。2015年以来,为我市企事业单位代办ATA单证册10份,涉及货物金额120万人民币,核销单证册4份,并协助办证方顺利退回担保金,所办单证册广泛用于出国演出、参加国际展览、商业样品等多个领域。积极为办证单位争取并成功办理ATA资信评价,为其节省担保金近八万元,为ATA单证册申请人提供最大限度的优惠和便利。发展了一批优质客户,拥有了固定的客源。
  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积极创建“ATA单证册业务交流群”,及时为办证单位提供咨询答疑服务;加强对办证单位的回访,跟踪了解单证册的使用动向,及时提供处理建议,尽最大努力为持证人排忧解难,确保单证册的正常核销。
  积极争取总会授权。2015年10月,总会授权我会签发ATA单证册,在济南地区开展ATA单证册签发、核销等工作。获权签发ATA单证册业务不仅丰富了我会的服务手段,还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对外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的交流和发展。
  积极为ATA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积极派员参加总会举办的ATA签证人员岗前培训班并获得签证资格证书;加强与总会、济南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交流对接ATA工作,为ATA单证册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宣传,加强协调,做好ATA单证册的签发和核销等工作,促进我市企事业单位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做好法律咨询、调解等工作
  做好法律咨询服务,接受济南市政府信息网市民咨询四次,内容涉及我部ATA单证册业务、涉外商业单据认证、国际商事证明书业务的办理流程,我们第一时间电话回复了市民,同时将相关答复情况在市政府信息网予以回复,回复均获得了市民的满意。协助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等机构了解我市相关企业国际贸易纠纷,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程序
  1、规范签证程序。在出证认证工作中,严格按照总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原产地证明书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规范签证程序,保障出证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等五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出证认证办理程序》和《出证认证服务规范》,使业务办理的工作程序和服务规范更为明确。
  2、加强对签证代办点的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对签证代办点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保证了代办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部门建设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领会总会发布的各项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总会的规定办理各项业务。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知识层面,熟悉并掌握外经贸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2、积极参加总会培训。按照总会《贸促会系统出证认证从业人员岗位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培养一专多能型签证人员。派员参加2015年中国贸促会系统出证认证工作会议,中国贸促会系统出证认证专业资格培训会议,商事法律服务中心ATA签证人员岗前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工作水平和能力,为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
  加强与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为我市出口企业成功“走出去”提供支持。
  三、廉政建设情况
  2015年以来,我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内容,落实具体责任人,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及时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廉洁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进一步从思想上提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坚持制度与自律相结合,明确办事程序,规范办证行为。以政务公开为切入点,把廉政建设和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政务服务相结合,规范工作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标准,加强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2015年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企业)
  2015年是紧张、充实、不平凡的一年,正如罗总在年初工作会报告中所讲,是集团公司攻坚克难、逆境求强的一年。同时,2015年也是中央企业推进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大考”验收的一年。如何把法律服务与集团公司“两提一降”这个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何通过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创造直接和间接价值,是法律事务部全年工作的着力点。2015年我们以服务企业“两提一降”为目的,以完成三年目标为抓手,坚持“点面结合、防治结合、学用结合”,扎扎实实做好法律服务。一年来,在集团领导、各部门、各出资企业的支持下,经过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部门年度工作指标,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工作任务。
  (一)点面结合,突出法律服务的实效性
  所谓点:就是指作为总部职能部门,必须要履职尽职,有效防范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中的每一个法律风险点,帮助部门把好法律风险关,让领导决策、签字无法律上的后顾之忧。
  我们认识到,如果放过一个法律风险点,就可能给企业带来一个出血点。防住法律风险点,就是堵住“出血点”,就是为“两提一降”做贡献。
  2015年,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点”的工作。
  一是通过落实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点。
  法律事务部按照“抓工作从制度入手、抓制度从工作出发”的思路,严格执行三项法律审核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保障作用。
  我们提出每份法律审核意见,一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要体现央企法律服务的质量、三要禁得住历史检验的工作标准,继续强化经济合同“双流程”管理,实行经济合同审核书面及网络同步流转。2015年我们审核的合同,无论标的额大小都“一视同仁”,严格落实《合同订立审批单》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合同审核质量,2015年我们制定了《合同审核任务清单》,列出了八个方面的审核项目,实行审核人、合同处、部门的三级把关,做到审核工作不漏项,确保审核质量。
  二是通过沟通协调防范法律风险点。
  2015年度,法律事务部参与集团公司及相关出资企业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17项。每个项目因情况不同、特点不同,法律需求也各不相同,法律事务部注重通过沟通协调,与承办部门、中介机构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法律风险的识别、提示、预警和防控作用。
  2015年,对于聘请外部律师的项目,我们有两个改变,一是从“跟着走”向发表“独立意见”改变,二是由“一聘了之”向“全程监管”改变。通过与承办部门沟通,提前了解项目法律需求,采用我方拟定的法律服务合同将外部律师的工作量化、标准化。要求律师对每份法律意见必须“咬牙印”,通过合同的“硬约束”保证外部律师服务质量。
  三是通过主动服务防范法律风险点。
  对于出资企业的法律事务,我们主动提供服务,尽我们所能帮助企业防风险、降成本。
  一年来,我们感到大家的法治意识加强了,对我们的工作也更信任了。不但总部的同志有问题愿意咨询法律部,二级甚至三级出资企业的同志也愿意向我们咨询法律问题;不仅出资企业法律人员愿意向我们征求法律意见,出资企业的领导也愿意向我们咨询、交流法律问题。甚至有的企业法律力量较为薄弱,干脆把总部法律事务部当成了企业法律部。只要有利于“两提一降”,有利于防范法律风险,我们都会提供专业、热心的法律服务。
  所谓“面”,就是建立全集团的法律工作体系,有效防范全系统的法律风险。2015年,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三年目标,拓展“面”的宽度。
  建立全覆盖的法律工作体系。通过实地调研、逐家落实,集团公司所有二级企业都建立起“领导主抓、总法牵头、部门承办、人员落实”的法律工作体系。100%的企业都设立了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数量达32名;100%的企业都配有专兼职法律人员,全系统法律人员数量达到90名。86%的企业将法律事务机构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三家企业虽然未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但是企业法律工作都有人落实、有人负责。
  建立突出境外特色的法律工作体系。境外投资运营是集团公司的主要赢利点,在开展“面”的工作中,法律事务部始终注意突出“境外”这一重点。法律事务部通过实地调研,帮助境外企业建立、完善法律工作体系,实现制度到位、总法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境外投资运营依法合规。到2015年底,二级境外企业100%设立了总法律顾问,100%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审核制度,100%配备专人负责法制工作,三项法律审核率始终保持100%。
  建立以集团公司为枢纽的法律工作体系。法律事务部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定期汇报沟通三年目标工作进度。在深刻领会国资委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法律事务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向出资企业宣贯落实。法律事务部以三年目标为抓手,逐家、逐条、逐项落实指标,形成了以法律事务部为枢纽、上通下达的法律工作体系。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面”的硬度。
  通报进度,形成压力。自2012年起,为了帮助出资企业了解差距、明确任务,法律事务部每半年向出资企业通报三年目标进展情况。营造了出资企业积极对标先进,自我提升标准,相互追赶、彼此竞争的工作氛围。有的企业在通报后一个月内立即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有的企业在通报后立即招聘法律人员。在定期通报的推动下,各出资企业圆满完成三年目标各项指标。
  纳入考核,形成动力。为了使各出资企业切实重视法制工作,增强工作动力,2015年集团公司首次将法制工作纳入出资企业绩效考核。2015年3-4月份,法律事务部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出资企业开展评价,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按统一标准打分,如实报告、公布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很多企业纷纷询问扣分项,对照短板,快速整改。
  开展述职,增强干劲。为保证总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在2013年成功开展述职的基础上,2015年又组织所有出资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书面述职。通过述职,引导、督促各位总法律顾问“在其位、谋其政”,在三项法律审核、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机构建设等方面切实发挥带头作用,保障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面”的厚度。
  加强督导,壮大队伍。法律事务部通过文件、会议、调研等形式,督促出资企业不断加强法律人员的充实配备,以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三年来,企业总法律顾问从16名增加到32名,企业法律人员从60名增加到90名。专职法律人员的持证率已经达到80%。
  加强学习,提升队伍。为了提升法律人员业务素质,3月,法律事务部举办了法律业务网上培训,共100余名法律人员及其他业务人员通过网络参加了培训,深入学习了民商法、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企业管理等知识,强化了业务素质。2015年3月开始,法律事务部指派专人通过微信及QQ以“每日一题”的方式,帮助法律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明确职责,发挥作用。总法律顾问是企业法律工作队伍的“带头人”,是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的核心岗位。我们建立了30多人的总法队伍,有了“量”的保证,还要在“质”的提高上下功夫,提升总法素质,保证发挥作用。7月,法律事务部举办了为期四天的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培训,着力解决了总法律顾问“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好”的问题。三年来,在总法律顾问的带领下,各出资企业三项法律审核率始终保持100%。
  (二)防治结合,强化法律服务的主动性
  企业法律工作的真正价值不在于“救火”,而在于“防火”。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应防治结合,以防为主。
  1.主动查找风险。
  发动企业,查找风险。2015年,法律事务部连续四年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我见”论文评比活动,共征集论文百余篇。这些来自出资企业、来自生产一线的论文,有对矿业并购防止矿业权隐匿风险的分析,有对国际工程项目法律风险的解读,有对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风险的剖析,还有对已办诉讼案件的经验总结。大家在查找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对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2.主动研究风险。
  编写赞比亚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集团公司与中石化、中石油等8家中央企业开展《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的编写工作。我们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编写,数易其稿,形成11万字书稿。这本指引为在赞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提供了有效支持。
  编写7国境外投资指引。法律事务部结合集团公司投资区域,编写了赞比亚、缅甸、刚果(金)等七个国家的境外投资指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别指引的编写要求,对缅甸、刚果(金)的投资指引进行修改、完善,为集团公司在这些国家投资运营中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参考。
  3.主动防范风险。
  一是制定合同标准文本,防控合同风险。2015年,法律事务部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签订情况,形成委托合同、技术合同等共计12大类、29种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法律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审计委托合同等类别已逐步使用我方文本签约,有效防范了风险。
  二是开展普法活动,打造全员工程。自2011年12月开始,法律事务部每周开展“送法上门”网络普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以案说法”158期、“普法小课堂”173期。结合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律事务部通过网上宪法问答、发放书籍、电子屏等三个途径开展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强化了依法治企的意识。
  (三)学用结合,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
  法律事务部是个年轻的部门,平均年龄只有30.5岁。2015年我们岗位变化较大,两进两出一人休假,全年仅5名同志在岗。这种情况下,通过学用结合的方式,提高部门战斗力,有效保证了“点面结合、防治结合”。
  一是加强知识学习。自2013年以来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就达327部,企业法律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才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对于2015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我们及时学习立法新变化,准确提示相关风险点。同时,我们每月定期收集新公布或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OA及网站上同步发布,帮助大家及时了解新法新规。针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我们采用生动形象的动漫图表形式,帮助大家一目了然了解新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二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2015年,法律事务部共参加业务能力培训10人次。通过参加企业争议解决方面的培训,提高仲裁案件处理技巧;通过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反垄断法培训,深入了解我国反垄断监管的规定,为企业参与国内外公平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参加“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研修班,我们了解到跨国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经验,提升了合同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实际的研讨。法律事务部注重从具体工作出发,学习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提升法律事务处理能力。针对永续债业务,我们系统研究了新融资方式的法律风险,分析永续债与优先股的各自利弊;为更加透彻地了解赞比亚有关公司治理、注册、解散事宜的规定,我们组织部门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专题学习赞比亚《公司法》。
  四是加强敬业精神的培养。法律事务部将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支忠于企业、聚焦专业、爱岗敬业的法律队伍。2015年法律事务部克服了在岗人员少的困难,充分发扬敬业精神,坚持党员带头、骨干带头,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部室作风。
  2015年,法律部一人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律硕士占部门总人数的87.5%;一人获得高级职称,获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占部门总人数的25%;另外,一人通过清华大学的仲裁员考试,获得仲裁员资格;一人考取工商管理硕士。
  回首2015年,集团法制工作完成了三个硬指标。一是全面完成集团公司2015年绩效考核指标;二是法制工作在中央企业的排名由第二个三年目标的108名提高到2015年的前40名;三是从国资委普法先进单位迈入全国普法先进,是18家荣获该荣誉称号的中央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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