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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桂林市首次对网络虚拟物品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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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2:1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工商提醒:从事网络虚拟物品交易需办理经营执照
在网上经营网络虚拟物品也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被视为违法经营。8月29日,秀峰工商分局对四名非法从事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的“黑户口”进行处罚,并依法取缔其违法经营行为。
据了解,这是桂林市首次对网络虚拟物品的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处罚。
不久前,秀峰工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长期租用东莲村委一间宿舍无照经营网络游戏虚拟物品,该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后马上对此处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刘某、唐某、屈某、李某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从2004年10月开始从事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2005年10月,四人各投资8500元租用东莲村委宿舍1栋二单元4—3号房间,购买了电脑、空调等设备,并招聘20多名员工采取“三班倒”工作制,以“大唐软件工作室”的名义在“淘宝网”等网站销售网络游戏“EVE”中的虚拟金币及物品,共获利润16000元,每人各分得4000元。
据执法人员介绍,四人从事的网络虚拟物品交易也是一种经营活动,必须按照工商法规办理经营执照,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属于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随后,市工商局秀峰分局对四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取缔四位当事人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各4000元,罚款各1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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