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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最大网络传销案告破 重罚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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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2:2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以“直销”的名义干传销,曾经声称要当直销“领头羊”的上海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近日被工商部门严肃查处,成为去年直销立法后全国查处的最大一起传销案例。
万人被骗
违法所得971万
7月20日,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伊美公司在四川、上海等28个省市从事网上传销,已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并在全国工商系统进行通报。
省工商局这位负责人介绍,伊美公司自2005年5月起,通过互联网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分别认购490元、1737元、1960元等不等金额的食品、化妆品,以取得加入资格。公司并以会员发展下线人员获得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向会员支付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报酬。截至2006年案发时止,伊美公司已发展会员1万余人,涉及四川、上海等28个省市,通过传销实现营业额3195万余元,违法所得971万元。
近日,工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对伊美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查明伊美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971万余元并罚金200万元,同时吊销了伊美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本控制”
价值不到卖价1/10
工商部门查明,该案组织者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实施“成本控制”。筛选出的传销产品,如其委托加工生产的牛初乳冻干粉胶囊等食品、保健品,成本仅在3.59元至20.48元之间,销售价格却高达78元至768元,产品实际价值仅占销售额的5-8%。
这些原本低廉的产品在销售过程中,被传销分子以高科技产品等名义包装后,以高出成本10倍以上的价格销售给下线来牟取暴利。
传销活动
出现网络化新特点
省工商局这位负责人表示,在伊美公司这起传销案中,透露出当前传销违法活动的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传销已呈现出和互联网紧密结合的趋势,伊美公司租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利用网络作为运作平台,来发展代理商和会员。并且直接利用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手段实施奖金发放,使其传销活动从人员招募、销售管理、奖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使其违法活动成本更低、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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